Page 88 - 医疗企业管理创新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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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Innovation Path of Medical Enterprise Management
               医疗企业管理创新路径研究


             率低下等问题,从央企到地方国企纷纷探索通过设立大监督委员会、召开联席会
             议和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协调内部监督力量,整合监督能力,充分发挥以党
             建监督和纪检监督为着力点的政治监督、以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为着力点的经济
             监督、以法律合规和内控体系为着力点的法律监督等各种形式的监督作用。


                 三、从整合企业内部合规管理到整合企业内外合规管理体系

                 (一)美式企业的自控与中式国企的他控
                 若将合规管理在中美两国企业之间进行比较,不难发现,美式企业的合规风
             控属于自控型,而中式国企的合规风控权更多的被外部利益主体掌控,也可以说

             是他控型。两种类型的控制体系,“内控”的效用是完全不同的。
                 1. 美式企业的自控
                 美式企业是自控型,是因为企业在政府设定的“规制”范围内能够处理和管

             理自己的人和事,很少甚至基本上不受政党、政府乃至外部股东的干预。第一,
             政党与企业的关系。美国实行的是两党制。不管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其组织结
             构都是松散的、间歇性的,其职能主要是选举,与企业没有直接联系;第二,政
             府与企业的关系。美国实行的是自由市场经济体制,一般情况下政府不干预经济、
             不干预市场、不干预企业;第三,股东与企业的关系。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正

             常情况下应当管控企业,但在两权分离模式下,股东被视为是企业的“外部人”,
             经理人或经营者才是“内部人”。理论上,股东作为企业所有者,可以拥有对
             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实际上股东借助股东大会,通过信托关系的形式,把对

             企业的控制权或决策权交给董事会董事会,使董事会成为企业的权力中心,董事
             会进而把经营管理的权力再委托给经理人(首席执行官),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
             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治理模式。20 世纪 60 年代美国企业内部治理制度改革,主
             要内容是董事会进一步把决策权委托给首席执行官或经理层,内部治理模式从决
             策与执行分离转向融合,由首席执行官集决策与执行于一身,董事会则由决策机

             构转变成监督机构。经过了两级授权之后,企业的内部人——首席执行官或经理
             层——实际上拥有了企业的控制权或决策权,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内部人控制”,
             这是企业能够自主控制的核心表现。美式企业里,股东大会并非企业权力机关,

             股东大会例会可以处理哪些事项也无法律规定,惯例上包括宣告派发股息、审议
             账目和财务报表、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选举董事、确定审计师并确定其报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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