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新时代国企党建理论创新与实践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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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国企党建和监督检查、巡视巡察



            抓、主抓变负责”的越位现象。
                 监督力量不强。由于监督工作面广量大,基层纪检因力量薄弱难以胜任。
            有的纪检干部主观上有“老好人”心态,不愿多监督严监督;有的是一人既负责
            监督,也负责巡察、案件等多样工作,如此繁重的任务,致使一些监督工作流于
            形式、浮于表面、缺乏实效。

                 体制机制不适。现实中,企业还存在党委巡察监督、纪委专责监督、部门
            业务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的问题,各路监督多头进行、交叉
            重复,加重了基层负担,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另外,由于上下级单位之间联

            动不足,常常出现“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状况,导致日常监督“最后
            一公里”难以打通。
                 追责力度不够。近年来,各级纪检机构虽通过公开曝光、问责追责等措施,
            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但从实际效果来看,部分单位对责任追究力
            度不够,“宽、松、软”现象时常发生,导致违规违纪者肆无忌惮、屡犯不止。

                 (五)推动日常监督走深走实对策
                 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深刻不到位问题。思想是行动的
            先导,行动是思想的体现,做实做细国有企业日常监督工作,必须强化三点认识:

            一是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神圣职责。国有企业作为中国共产
            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各项工作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下有序开展。国企纪
            检机构作为企业的纪律检查部门,必须坚决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正风肃纪,从
            严治党。二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实践和理论创新。国
            企纪检机构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把第一

            种、第二种形态用到位,持续用力、形成常态,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
            和社会效果。三是监督已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督的
            根本目的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国企纪检机构要牢牢把

            握监督这一首要职责,聚焦生产经营的热点焦点和薄弱环节,强化日常监督,将
            一些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扼杀在摇篮中,堵塞管理漏洞,规范企业管理,切实为
            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找准职责定位,积极落实“三转”,切实解决工作重心调整问题。监督从
            过去注重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督到现在注重责任追究,做到不介入职能部门的监督

            工作,不放任对职能部门的监管,可谓是一次思想观念上的重大变革。工作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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