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P. 26
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Analysis of Legal Theory and Applied Practice
受的道德观念,并转化为法律规范。
《民法典》强调父母子女之间互负抚养赡养义务。《民法典》第 1073 条规定,
父母可以提起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之诉,但成年子女及第三人不得起诉请求否认
亲子关系,这与古代中国传统的“父慈子孝”一脉相承,体现了家文化中的“孝
文化”。最后,兄弟姐妹关系。从中华传统家庭伦理道德的产生和发展看,最早
的家庭伦理规范就包含了“兄友弟恭”,并对封建社会的家庭与社会稳定发挥了
积极作用。对于新时代家庭建设和社会文明建设的需要,《民法典》中提倡兄弟
姐妹秉持友爱的理念和谐相处,规定了其相互的抚养义务,同时还扩大了继承人
的范围,使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对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代位继承。以上规定都
体现了传统法律文化与法治相融合,及《民法典》蕴含的人文关怀与规范价值。
(三)整体主义下《民法典》对传统法律文化的宏观表达
与个体主义相对立,整体主义的载体是人类或民族的联合体或共同体,其
进一步具象化可将范围指向“社会”与“国家”。在整体主义下研究传统法律文
化对《民法典》及整个法治建设的格局,有利于以全局观的方式找寻传统文化中
的社会意识形态和精神支柱,使中华民族的主体意识得以维系,推进社会文明。
1. 社会生活中的传统法律文化
社会作为人生活的场域,没有脱离社会而独立存在的人,在社会秩序同样
需法律规则的调整。而社会生活中礼法合一、德法兼治的文化传统、习惯与公序
良俗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影响、社会关系所确立的交往规则等传统法律文化思想都
与《民法典》一一呼应,成为法治建设的思想道德与理论基础。
(1)礼法合一、德法兼治的文化传统
礼作为传统中国的核心价值观念之一,成为深入人心的价值行为准则。中
国古代讲求礼法合一,礼的宗旨和精神成为立法和执法的指导原则,而且许多礼
的律文本身就是法律规范的一种表现形式。这种精神以“礼法合一”的形式转化
为法律原则,并在民事立法上成为价值规范的道德取向。同时,传统儒家思想主
张统治者以德治国,注重道德教化与法律约束的结合,如孔子提出:“道之以政,
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礼法合一、德法兼
治便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华文化特色的法律成果。总则编第 1 条提出弘扬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国家精神与民族精神作为立法表达,贯穿于法律条文中,指
导着民事立法和司法的总体方向,并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渗透在法
16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