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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与技术理论研究
               Fire Supervision and Technical Theory Research



            的审核范围。消防设备、设施,如消防给水、防排烟等是主要的审核内容。防火
            检查方面有以下特点:一是消防部门主要依据自己本州的法律规定开展防火监督
            检查;二是消防部门多数与城建主管部门共同开展防火监督检查;三是监督检查
            的对象主要有宾馆、商场、幼儿园等消防重点单位;四是各地的检查周期不同,
            如慕尼黑每年检查一次消防重点单位,6 年检查一次一般单位,柏林市 3 年检查

            一次大型商场剧院;五是平日的消防监督管理主要由本单位负责,保险公司也会
            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美国的消防监督制度与德国很相似。
                 日本对防监督管理非常重视,这可能是由于日本在历史上有过多次重大火

            灾伤害所导致的。日本对消防监督管理的重视体现在重视消防部门的地位、相关
            立法详尽和执法严格上。《日本消防组织法》中规定消防部门有以下权限:研究
            制定消防制度和准则;制定防火检查、防火管理及其他火灾预防制度;规定城市
            的防火等级;制定防火计划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相关的法规制度较为详细完备。
            在执行过程中,消防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办事,做到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对消防设施、地下工程、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上,这体现得尤为明显。
                 新加坡在消防监督管理方面的部门设置较有特色。1989 年,新加坡的消防
            部门与民防部队合并组成新加坡民防部队。民防部队的主要职责是:火灾扑救、

            防火管理和人员拯救等。民防部下设两个科室。一是蓝图批准及咨询科,二是执
            照签发及执行科。前者的功能与我国的建审科相似,主要是审核建筑物是否实行
            了消防证书制度。后者的职能主要是发放相关消防证书和执行相关消防抢救。新
            加坡的消防证书制度也有自己的特色。该制度主要内容如下:消防安全与防空署
            给达到以下条件的建筑物业发给消防证书——第一个必备条件是专业人士对其检

            查并出具一份检查报告,第二个必备条件是雇请的负责消防安全经理的一份检查
            报告合格。专业人员和消防安全经理出具报告每年需要一次。消防安全经理正式
            上岗前必须经过充分的培训和严格的考核,并在相关机构登记备案。

                 (三)完善的消防人才培养制度
                 世界上许多国家政府都非常重视消防专业人才的教育与培养。目前主要发
            达国家已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消防教育体系。
                 美国的消防教育体系主要包括消防学院、大学的消防系教育和在职培训。
            美国的消防学校遍布各个州市。美国的马利兰州立大学、依利诺斯州理工学院等

            都设有消防系,每年都培养了不少消防硕士、博士。大学的消防教育既是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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