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5 - 消防监督与技术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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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消防规划
的一个专项规划,与城市各专项规划都有密切的联系,其重要性正越来越得到专
家、学者和规划设计者的普遍认同。从规划专业分类角度,消防规划是相对独立
的分支,与其他城市专项规划成平行关系;从功能实现角度,消防规划依托其他
专项规划,具有交叉、重叠性;从社会基础保障能力角度,消防规划成为其他专
项规划乃至城市总体规划得以顺利实现所必不可少的安全保障基础,体现了相互
作用性。由于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由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负责,消防规划与其他
专项规划的编制依据和侧重点又不同,造成了各专项规划间互动不足、衔接性差、
具体措施的时间等效性差。例如,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基本上严格按照《城市给水
工程规划规范》规定的供水量和供水压力设计城市供水能力,重点考虑的是满足
城市综合用水量和日人均供水量。但实际情况是,供水规划拟定的管网供水能力
已难以应对当前高大建筑群、大空间建筑、石油化工场所消防用水量和水压的基
本需求。消防规划编制的设计内容只能“将计就计”,现实状况不允许消防规划
有更多大胆的创新与突破,城市整体消防供水压力不足的问题只能靠配置大功率
特种车辆器材和装备来弥补,不能治本。
5. 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公众参与度不高
公众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是实现公民各项权利的基本
途径,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实质要求,是行政法治的重要举措。由于受多年来计
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政府传统管理方式的沿袭,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普遍采取了政
府主导、职能部门操作的“独资运作”和专家设计的“精英决策”模式,参与规
划编制工作的“操盘手”局限在政府决策者、专家、学者、规划设计技术人员以
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往往是“事后参与”和“被
动参与”。值得肯定的是,2008 年 1 月 1 日,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第一次将公众参与作为城市规划的法定程序写入国家大法,要求规
划送审、修改和监督等关键环节必须征求公众意见,积极回应了公众参与城市规
划发展、合理配置城市资源和维护公平正义的诉求,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科
学发展的理念。
(二)创新消防规划编制理念,提高规划科学性、合理性
1. 消防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和谐与共享”
城市供水工程规划、园林绿化规划、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综合交通规划、
电信工程规划、电力工程规划等专项规划都与消防规划相互依托、重叠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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