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消防监督与技术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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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消防监督执法



            其近亲属不准承揽消防工程、经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生产销售消防产品。辞
            去公职或离退休的消防领导干部和执法干部在离职 5 年内,其他干部在离职 3
            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地区消防企业和中介机构聘任,或从事与消防行业相关
            的营利活动。
                 (十)优化便民利企服务

                 全面清理消防执法领域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能够通过部门交互获取的信
            息不再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简化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审查方
            式,实行告知承诺管理。为国家、省、市(州)级重点项目提供消防技术上门服

            务。依托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开放消防救援站和基层消防宣传教育站
            点,为群众就近免费接受消防培训提供最大便利。



                 第三节 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一、优化消防监督执法的重要性

                 (一)降低火灾安全事故发生率
                 古语云“预则立,不预则废”。意思是凡事提前做好准备往往能够取得成功,

            而不做准备或准备不充分便有可能遭遇失败。同理,最好的防灾与减灾手段就是
            让灾害不发生。而消防监督执法正是有效预防火灾发生的最重要手段之一。一方
            面,消防监督执法能够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火灾的风险隐患,进而提前通知相关单
            位或个人加以整改、修正。另一方面,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也是普法宣传的渠道与

            平台,包括个人、机构在内的有关各方都能在监督执法过程中了解和掌握防灾减
            灾的基本原则、根本策略、主要方法。这种针对基层人民群众、机关单位等的普
            法宣传也能够在整体层面增强全民防范火灾的意识和能力。因此,新时期优化消
            防监督执法的重要价值就是不断降低火灾安全事故发生率。一方面,优化消防监

            督执法能够更加充分地彰显法律刚性约束的严肃性、专业性与权威性,使法律法
            规能够从文字层面真正落到客观现实中。另一方面,优化消防监督执法也能够在
            更大程度上清除不利于防灾减灾的障碍,为更高水平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更为良
            好的外部环境。尤为重要的是,优化消防监督执法就是突破传统模式下陈旧落后

            机制与模式的瓶颈、弊端,使新时期公共安全管理更加完整、全面、系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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