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消防监督与技术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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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消防监督执法



            当前社会单位及个体群众,对于消防安全的防范意识还较弱,再加之消防相关法
            律体系尚待完善,这造成许多安全隐患无法得到及时避免,但仅依靠消防执法部
            门进行监督工作是不够的。有些部门在办理消防安全案件的时候,只是用罚款来
            做警戒,没有重视对单位或者个体群众做关于消防知识教育的普及,也很难真
            正督促他们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造成安全隐患一直存在,从未真正消除。此外,

            还有一些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没有根据执法程序进行执法进度,造成工作效果
            不甚理想。有些工作人员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只罚不纠或者只罚不改,这造成
            许多单位虽然接受处罚但是却依旧不改。使得原本非常简单的问题变得愈加复

            杂,在整改的过程中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并且在整改过程中人们的生命安全一
            直存在隐患。
                 (四)消防执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在现实的消防工作中,消防部门的工作人员有着很大的流动性,虽然这种
            情况能够促进消防各部门的交流和合作,但同时对消防监督执法创建稳定的队伍

            有着不良影响,并且从目前消防监督执法管理体制实施的具体情况看,弊大于利。
            该管理体制对于提高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素养十分不利,使得消
            防监督执法队伍中缺少专业人才。此外,当前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多为干部和有关

            院校的学生,这也造成消防监督执法队伍中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差异化明显。最
            后,因为受岗位影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人员经常处在流动中,造成其工作缺少
            连贯性,会让工作人员误认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仅是临时工作,这不利于消防人
            员树立正确观念,同时也影响其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的主动性。
                 (五)宣传力度低

                 当前新推出的《消防法》已经对限期改正前置条件和消防行政处罚进行完善,
            同时加大对企业和个人关于危害公共消防安全行为的处罚内容,增强了查处力度。
            但目前关于新《消防法》的宣传力度较低,尤其是在停产停业以及对违法所得物

            品的没收需要进行强制性实施的工作中,许多企业拒不配合,而进行强制措施的
            执法主体是公安机构或者通过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中涉及的程序较为
            繁琐,时间跨度大,而在申请执行过程中,火灾隐患是一直存在的,有些甚至出
            现现场遭到破坏,对于人民安全以及财产安全都有着威胁。出现火灾后,消防监
            督管理人员需要承担有关责任,这对于消防监督执法而言十分被动。目前消防宣

            传主要有三大问题,一是假大空的宣传内容,文风浮夸,宣传效果不甚理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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