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7 - 环境工程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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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C 市大气污染治理理论及实践



            与工作效率,对于传统监管方式中不合时宜的措施给予及时更新和替换;加快全
            新监摄技术应用的步伐,对重点污染排查区以及重点工程建筑工地进行全时段、
            全方位、无死角监督检查,并将数据实时上传至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建立并不
            断完备监督法规体系,从立法角度保证监管过程的有序性与系统性,规范监管行
            为,提高监管质量。有效的监督是良好管理的关键,只有在监督中及时发现了问

            题才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 建立健全政府生态环境政绩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对于大气污染政府治理行动的持续稳定开

            展,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科学健全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能够规范各级政府、不
            同部门间的行政行为,可以提升行动效率与服务质量。因此,政府可以从以下两
            个方面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政府生态环境政绩考核评价机制:
                 (1)政绩考核评价综合化
                 实现政府政绩考核评价的综合化,以减少评估结果偏差,可以从评价标准

            和评价指两个角度进行完善。一方面,在不违背根本考核原则的前提下,根据主
            体功能定位以及实际情况实行差别化的评价考核制度。考虑到大气污染各治理主
            体在财政、资源、地理位置、功能等方面确实存在非均等化的客观因素,而这些

            因素确实会影响各主体对大气污染的治理能力,所以应承认这种客观差异性作为
            制定评价标准的前提条件,否则,以这种考核评价标准对政绩考核不合格或因“起
            点落后”而处于末置圈的主体进行处罚,不仅不能起到督促作用,还会导致在大
            气污染治理过程中部分主体非理性行为的产生,从而影响治理成效。因此,政绩
            考核评价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大气污染治理主体因客观条件差异性对治理能力

            带来的影响,应因地制宜地对各区域及主体进行政绩考核评价标准的制定。
                 另一方面,重新设计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根据各主体实际情况降低经济性
            指标所占比重,大幅提高生态效益、环境治理等指标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所

            占比重,强化产业结构、资源消耗等考核评价力度,增加效率性指标中的各主体
            环境防控成效考核评价比例,追加公众满意度、生态文明建设、主体间联合治理
            行动成效等指标作为新加入考核评价指标,对实行领导干部考核环境污染防控“一
            票否决”制。
                 (2)优化目标责任设置

                 目标责任设置是政绩考核评价制度的重要环节,科学合理的目标设置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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