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 - 法律体系分析及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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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分析及建设研究
Analysis and Construction of Legal System
医疗教育住房救助、法律援助等各领域的高标准立法。应当制定中国社会救助立
法的中长期规划,以保障特定群体基本权利为核心和基石,兼顾各单行法间的协
a
调,完善社会救助的各项法律制度 。在立法进度上,社会救助的各项单行法是
十分急迫的,应当齐头并进,没有主次和轻重之分。这在实务操作和学理上都是
可行的。在法律位阶上,以法律为主干,完备适用要件,形成宪法——法律——
法规的救助法律体系。避免以下位法,尤其是欠完备的政府规章实施上位法——
规章作为行政政策(授权的例外)的表现,必须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有关社会救助的规章要避免和克服“扩大或者缩小上位法规定的管理事项范围、
增加或者减少上位法规定的种类、提高或者降低上位法规定的幅度;违反上位法
规定,或者自行设定增加管理相对人义务的内容,或者自行设定降低或者减少管
理相对人合法利益的内容” 的问题;避免法律的细则化,产生复杂的“副法”,
跳不出“基本法还不如单行法,单行法还不如国务院的法规,国务院的法规还不
如一个乡政府的决定,乡政府的一个文件似乎可以超越宪法” 的怪圈。
此外,在社会救助法与公私法的关系问题上,社会救助法属于社会保障法的
范畴,是典型的社会法,有其独立的结构体系和价值体系,但并不排斥公法和私
法。相反,社会救助的基本权利规范、权利救济、社会救助的行政管理程序和监
督等内容离不开公法和私法,二者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构筑完整的有中国特色
的法律体系。
三、救助原因
(一)公民权利
社会救助是居民生存权的基本保障,体现了国家职责。生存权和发展权是现
代社会公民的基本权利,获取社会救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对于国家和社会
来说,社会救助是其不容推卸的责任,每个人在社会上都应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在当今世界上,社会救助制度通常被视为纯粹的政府行为,是一种完全由政府运
作的最基本的再分配或转移支付制度,其责任或义务通常以立法方式加以确认。
a 《法治与人治问题讨论集》编辑组编:《法治与人治问题讨论集》,群众出版社 1980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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