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法律体系分析及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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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分析及建设研究
                     Analysis and Construction of Legal System


                 当公务员做出违反忠贞及价值之行为时,因而损害了大众对政府的信心与信
             赖;或为了私利而牺牲了公众的福祉或效益,这就构成了公务员伦理的问题了。

                 二、国外行政伦理立法简介


                 (一)国外行政伦理立法的发展
                 美国是研究行政伦理较早的国家之一。20 世纪 70 年代以前,美国制定过《政
             府工作人员十项道德规范》《政府工作人员伦理准则》等,这些规章制度因为不

             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而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收效甚微。1978 年,美国国会
             通过了《美国政府行为伦理法》,法律的强制性使这些行政伦理规范得到实际上
             的遵守执行,极大促进了国家政府部门的廉政建设。1992 年美国政府又颁布了

             内容更为具体,操作性更强的《美国行政部门雇员伦理行为准则》。
                 其他国家行政伦理立法的还有:韩国制定了《韩国公职人员伦理法》,该法
             由 1981 年至 1994 年共进行了 6 次修改;1999 年日本颁布了《日本国家公务员

             伦理法》等。另外还有些国家制定了与行政伦理有关的法律,如 1993 年加拿大
             制定了《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和离职后再雇佣法》;英国制定有《荣誉法典》《防
             腐化法》《地方政府雇员行为规范》;另外还有日本的《官员服务纪律》等。

             1997 年 11 月,经合组织的 29 个成员国和 5 个非成员国达成协议,推出了《制
             止在国际商务活动中贿赂外国公务员的公约》,这将行政伦理法律化、制度化推
             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这些法律的颁布、实施极大改善了各国的廉政状况,中国
             也可以从中吸取营养,借鉴其中的积极因素,促进中国的廉政建设。这就有必要

                                             a
             了解各国行政伦理立法的主要内容 。
                 (二)各国行政伦理立法的主要内容

                 美国、韩国、日本制定有专门的行政伦理法,这里的行政伦理立法内容主要
             以这三国为例进行介绍。这三国的行政伦理法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公务员
             应该遵守的伦理法规;财产、礼品等的申报与公开;对行政伦理法规进行管理的
             伦理委员会的设置及其职责等,这里主要谈的是前两部分的内容。

                 1. 伦理法规的内容
                 伦理法规的内容主要是严禁政府工作人员以其权力、地位和影响力直接或间

             a  吕同舟 . 新世纪以来中国行政伦理研究的进展与展望 [J].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4(6):10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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