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 - 法律体系分析及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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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中国行政伦理法制化的建设
接地谋取任何私利,它一般包括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①对公务员接受礼品的限
制。美国各机关对馈赠礼品有明确的规定,价值超过一定限度的礼品必须作出说
明并且上交。②对兼职及获得额外报酬进行限制。根据《美国政府行为伦理法》,
政府官员在外兼职必须向本单位报告,不报告者,一经发现,要给予一定的处置。
③公务员离职后若干年内也不得从事某些限制职业。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公务员利
用自己曾经知道的一些政府内部信息使其所在的单位获利,影响企业之间的公平
竞争。④禁止公务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⑤惩处。韩国《公职人员伦理法》对
惩戒和罚则进行了详细的规定。⑥回避制度。公务员以其职业身份处理事务时,
如果涉及亲朋好友或与自身利益有关,就应当回避。日本对与公务员有利害关系
的人或其他组织进行了缜密的规定,可谓“面面俱到”。
2. 财产申报制度
《美国政府行为伦理法》详细规定了美国政府立法、行政、司法三部中一定
官职以上的公职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申报个人财产。一般公务员不申报财产。
按照为联邦政府服务的时限,财产申报又分为任职财产申报、在职财产申报和离
职财产申报三种。
这三国的行政伦理立法中还都对行政伦理法规的管理机构进行了设置,这些
机构在三国的名称不一样,但机构的基本职责基本相似,都包括:行政伦理法规
的草拟、修改;对职员履行其职务伦理进行调查研究和规划;对公务员履行职务
伦理的培训进行综合规划和调整;审查财产申报等报告书;按规定对职员予以惩
戒处分等。
以上这些行政伦理法律规范,对政府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的行为作了十分详
细而明确的规定,同时也包含了对腐败行为的惩处,因而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保
证他们对国家的忠诚,防止以权谋私,损伤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三、中国行政伦理立法实践及建议
中国已经制定了一些行政伦理方面的法律规范。例如,《关于党政机关县(处)
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中
共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侈奢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党和国家机
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等,特别是《中国共
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出台,标志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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