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4 - 法律体系分析及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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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分析及建设研究
                     Analysis and Construction of Legal System


             的形式确保数据资源的合规性和权属,是数据要素市场秩序建构的第一步。数据
             资产内容的公示为其入场、交易、监管、纠纷解决等后续流通环节提供重要基础。
             通过数据资产登记活动,为适格的权利主体颁发登记证书,对相关数据资产信息
             进行公示,既有利于权利主体对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利用,也有利于监管主体对数

             据资产流通进行监督处理,提高数据要素的流通效率。对此,首先要用立法形式
             明确数据资产登记证书的要件,如数据资产的登记日期、登记机构、数据来源、
             数据类别、数据价值、权利状态、权利人、提供者、使用期限、使用限制、使用
             次数、安全等级、保密要求、编码甚至流通交易记录等内容。此外,基于区块链

             技术开发数据资产登记系统,确保数据资产的流通安全、信息保密。
                 (四)细化数据资产登记程序
                 数据资产登记立法应当对数据资产登记的申请、材料提交、受理、审核、办
             理、调查等过程作出规定,细化数据资产登记的流程,明确登记办理机构的权利

             和义务,从而建立数据资产登记服务规范体系。其中,负责私法主体数据资产的
             登记办理机构可以交由民间的数据资产登记确权赋值的服务机构来承担。该类服
             务机构应当建立起登记管理、服务提供的全国性一体化组织来实现这一职能,由
             其对数据资产进行资产目录编制、建设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并开展资产登记的整

             合与跨域互信,为市场主体入场交易提供制度保障,推动数据资产实行市场化运
             作。对于公共数据的管理与利用,可参考现有实践中的有益路径搭建公共数据登
             记制度,科学客观建立公共数据目录、合理分类,设立统一的公共数据采集、核
             准和提供标准与规范,推动构建全国一体整合大平台、共享共用大数据、协同联

             动大系统。
                 (五)建立集成的登记平台系统作为统一登记载体
                 数据资产登记立法的一大重要意义在于实现数据资产登记信息的全国互联互
             信。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集成的数据资产登记平台系统,以提供公共数据、

             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载体就显得尤为必要。通过此平台系统的建立,
             数据资产登记将实现“异地登记,全国共享”,从而为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要素
             市场提供基础,引导数据产品登记流通,追求实现“七统一”原则:统一登记依
             据、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载体、统一登记程序、统一审查规则、统一登记证

             书、统一登记效力。此外,在立法时还应当注重汲取已有地方性法规的方案共性
             与有益经验,节约制度成本。目前,各地已经因地制宜开展了数据立法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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