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法律体系分析及建设研究
P. 165
第九章 大数据时代数据保护的立法构建
为数据资产登记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构建基础和宝贵的实践经验,因此在国家层面
开展数据资产登记立法时可以对行之有效的做法进行吸收并推广。当然,还应当
增加立法前瞻性,注意立法协同,调整好数据资产登记法与将来可能制定的数据
a
资产管理的一般法之间的关系,为后续数据资产相关立法留足空间 。
通过数据资产登记统一立法,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数据资产登记体系制度对于
中国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具有重要意义。规范的全国统一登
记活动,有助于散落在社会的数据资源实现整合利用,推动数据资源的有序流动
和数据产业的健康发展,对于数据资产的培育与数字经济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
第二节 数据监管的立法完善
一、数据监管概述
(一)数据监管的含义
数据监管的内容是数据处理行为。数据处理行为是一个广泛的概念。一般来
说,数据的处理行为是由数据处理者实施的,分为数据的收集与存储、数据的分
析、数据的输出三大过程。
数据监管的目标是摒除损人利己、擅自妄为的不合理不合法的数据处理行为,
使数据处理有序化,符合数据主体以及整个社会合理的、长远的发展性利益。数
据监管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监管活动这一外在推动性力量,使得平衡多方长期发
展权益成为数据处理的内在逻辑和行为模式。
数据监管的依据可细分为三类:法律法规、国家发布的行业标准、行业协会
发布的行业准则。此三类监管依据决定了数据监管的方向:合法合规、合乎行业
发展规律。换言之,个人发展、产业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均应是数据
监管通盘衡量的因素和对象。
(二)数据监管的必要性
1. 管控数据风险
数据安全是国家安全不容忽视的一部分。一国之安全与否,不仅仅在于经
a 林梓瀚 . 基于数据治理的欧盟法律体系建构研究 [J]. 信息安全研究,2021,7(4):335-341.
·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