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9 - 法律体系分析及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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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大数据时代数据保护的立法构建




                  二、大数据时代用户数据保护中利益平衡问题的制度完善

                  (一)对中国用户数据保护模式的改进
                  在大数据时代,中国现有法律规定对用户数据的保护模式已经显现出一定的
              局限性,这将会阻碍互联网经济的进步与发展。因此需要反思如何在大数据背景

              下对该保护模式进行改进,使得它能够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发展。
                  1. 加强用户对个人数据的控制
                  在大数据时代,与个人数据相关的利益主体及其利益关系变得多样和复杂,

              传统隐私权保护问题仍然存在并更近紧迫,而且与传统的网络环境相比,其隐私
              风险大幅提升了:第一,大数据时代,用户的数据被广泛收集,其存储了用户主
              体多方面的个人信息,如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网购记录、位置信息等数据,利

              用大数据技术可以对这些数据挖掘可以刻画出一个具体的个人,如果这些用户数
              据被非法利用,将会对侵犯用户的隐私安全造成极大的影响。第二,大数据时代,
              利用大数据处理的用户数据数量往往巨大,如果发生数据泄露事件,将使得成千

              上万的用户隐私被泄露,波及的范围较广。第三,大数据时代,用户对其个人数
              据的控制能力减弱。当用户为了享受互联网服务时将个人数据提交网络服务商,
              则用户对自己个人数据的控制就会丧失,网络服务商收集到用户数据可以对其进
              行加工处理,用户则无法真正参与进来,这使得用户数据的隐私风险增加。

                  面对大数据技术给用户数据带来的风险,应该通过赋予用户一定的积极权力
              参与到用户数据的流转过程中,以保护用户数据安全。
                  2. 促进用户数据的流通

                  随着大数据挖掘技术的运用,用户数据的潜在价值能被充分利用,促进了经
              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大数据技术能够运用于多个领域,对社会管理、商业进
              步和方便人们的生活都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它带来的社会福祉不断涌现。用
              户数据作为大数据时代的一种新的生产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相比,他可以进行

              重复利用,而且在大数据挖掘技术的运用下实现新的利用价值。对用户数据进行
              处理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而且数据处理可以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对经济的促进
              起到无与伦比的作用。人类要进步,新经济要进一步爆发,用户数据的价值必须

              实现更高层次的释放。在大数据时代下,数据处理者对用户数据进行处理后,挖
              掘出个人信息,常见的是利用联系方式向用户发送一些垃圾短信,或者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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