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法律体系分析及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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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述




                  2. 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
                  在人类历史上,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三种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统称
              为私有制法的更替,私有制法更替有共同特点。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原因,根源
              于社会基本矛盾。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规律是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法

              的历史类型的更替,通常要通过社会革命来完成。这是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一般
              规律性。但是这种社会革命的方式和具体途径,需要各国人民根据本国的国情作
              出选择。社会主义法的产生与以往法的历史类型更替有着不同的特点。


                  四、法的现代化与全球化

                  (一)法的现代化
                  随着人类社会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法也开始了现代化进程。美国学者C.E.布
              莱克将“现代化”定义为“反映着人控制环境的知识亘古未有的增长,伴随着科

              学革命的发生,从历史上发展而来的各种体制适应迅速变化的各种功能的过程。”
              中国学者郝铁川认为“社会现代化就是从伦理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化,就是一种从
              ‘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而契约就是法关系。”法的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有力
              保障。法现代化,是指一国法伴随着该国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现代化而出现

              的转变过程,它意味着一个社会的法能够适应现代化社会的要求,能够对现代化
              社会和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予以有效调整,从而使现代化社会的各个方面处
              于有序化运转状态。法现代化是世界各国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各国法发展的必
              然趋势。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法,其法现代化的机理、路径并不相同。在法现

              代化的多样模式中,内发型和外发型最为典型。内发型法现代化模式指法因本国
              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现代化而逐步从传统转现代的模式,它是在法现代
              化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逐渐成熟的情况下顺其自然、水到渠成的结果,
              是在社会内部力量作用下而实现的自主创新。近代西欧的政治革命,不仅加速了

              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分离的进程,而且造成了代议制度这一近代民主政治的运行
              模式,从而推进了内发型法制现代化的持续发展。英、法等西方国家的法现代化
              模式就属于此类。外发型法现代化模式是指法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是在他国先进
              法文化的冲击下实现的,它是法相对落后的国家学习、借鉴、移植他国先进法文

              化而实现的法变革,是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的具体体现。“在外发型法制现代化
              运动中,民族主义情绪的激荡始终是一个重要的现象。争取法主权的斗争是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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