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法律体系分析及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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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分析及建设研究
Analysis and Construction of Legal System
式表现出来,国家一度奉行“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的理念,放任契
约自由的发展,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危机,几乎与财产所有权的限制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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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自由开始受到法律的限制 。
第三,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资产阶级革命中,启蒙思想家通过一系列口
号,如“天赋人权”“人生而平等”等阐述了他们关于人人平等的理念,借以推
翻封建等级统治。这一原则的确立是人类从古代法律制度进入现代文明法律制度
的最主要标志,在资本主义整个发展史中包括对后来社会主义法律原则的确立都
有着重要的积极影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实际上,资产阶级的平等思想反映
了发展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要求,体现了资产阶级的要求,在这样的前提和背景
之下,所谓的人人平等只是资产阶级借以缓和社会矛盾的宣言书,实质意义上的
平等到底达到什么样的程度还是一个未知数。
以上探讨的三个主要的特点也可以说是资本主义法的三大原则,除此之外,
资本主义法还确立了法治原则、权力分立和制衡原则、基本人权原则、人民主权
原则等,确立有限政府的理念,规制政府的行为进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些
都是资本主义法对人类历史所具有的重大积极意义的体现,也是它区别于古代法
的主要表现。
4. 社会主义法
社会主义法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法律,是 20 世纪上半叶苏联
及东欧国家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虽然当今世界社会主义国家在所有国家中所占
的比例不大,但作为一种新的生产方式,社会主义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虽然
每个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起点和途径不同,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发展阶
段不同,但是它们社会主义的本质不存在区别。中国 1949 年通过推翻大地主大
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起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人民民主专政,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立法意愿。一般认为,社会主义法具有以下
特点:
第一,坚持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社会主义法律从来不回避自身的阶级性,
一般都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表明自己体现工人阶级的利益。但是,同前社会主义法
比较,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性和人民之间的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社会主义法的阶
a 张文显主编:《马克思主义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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