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开发建设设计管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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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设计管理与实务
Design Management and Practice of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规划部门可以先受理建设工程规划报批工作,提前进行技术性审核(但不予核发
许可证),同时桩基工程可以在施工许可证办理之前开始施工。于是建设单位甲
在项目工程规划技术性审核无问题后,就率先进行了桩基工程的施工,此时尚未
完成土地手续、立项报告、工程规划许可证。
之后在办理立项手续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发现,本项目东北方向有制药厂
一处,本项目东北角部约 20 亩土地在其污染防护距离之内,不能作为商住用途,
导致本项目部分手续长期停滞,无法办理。
案例分析:
本案例主因是对周边环境风险研究判定不够,次要原因是对环保政策了解不
够。建设单位在拿地时,要注意对地块周边污染源的标识,并对其防护距离等敏
感指标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分析研究,或者提前进行相关环境评价咨询委托。尤其
2019 年 7 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发布后,不仅要对现
存污染因素进行评价,还要对已经拆迁的污染源旧址水土污染情况进行评价,开
发建设设计工程师要对这些政策及程序进行掌握。
【案例 010202:土地规划的优化调整】
土地规划的优化调整见图 1-4。
图 1-4 土地规划的优化调整
案例内容:
某开发建设单位在前期筹备摘牌某地块时,提前介入了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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