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开发建设设计管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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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设计管理与实务
Design Management and Practice of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单位不参与审核,但个别影响到建筑外观、功能使用等方面,需要开发建设单位
设计负责人有一定的了解。
窗户:窗户的分割图与尺寸、开启扇设置等由门窗施工单位优化设计,影响
到窗户的立面美观,并因型材、玻璃及五金件的用量而影响工程造价。
中央空调:中央空调的形式、管道尺寸、节能、控制等由中央空调厂家优化
设计,影响整体造价、室内的建筑空间净高、使用成本及系统寿命等。
电梯:轿厢的大小、高度、运行速度、功能等,由电梯厂家进行二次优化设
计,影响到电梯的美观、档次、舒适度以及个别结构的改造。
地面与墙面石材、墙地砖:石材、墙地砖的分割由施工单位二次尺寸拼接
排版,避免边角出现不协调的细长条块,并实现墙、地块对缝等,提高装修的美
观度。
【案例 020201:景观设计改动规划内容导致违规建设问题】
案例内容:某建设单位在对某住宅工程项目进行规划报建时,咨询工程当
地规划局是否需要审核景观方案。规划局回复:不需要审核景观方案。于是建设
单位在前期没有委托景观方案设计,而是在现场建筑主体工程基本完成时委托景
观单位进行景观方案设计,并按照方案进行了景观施工。然而,在项目规划验收
中,规划局发现问题如下:
建设单位在设计景观时,将原规划方案中部分公共绿地进行了大面积铺装硬
化,导致绿地率测算数值减小。
建设单位在景观设计中,增加了多个景观岗亭与小区会客厅等景观小品,增
加的建筑面积超过了总建筑面积允许偏差范围。
景观设计方案中,将原规划方案中的地上车位的个数与设计置位置进行了大
范围调整。
以上问题,导致规划验收未能通过,必须进行整改。
案例分析:本案例中,建设单位对规划方案成果与景观方案的内容了解不
深,尤其对二者的区别与联系认识不到位,是导致规划验收问题的主要原因。虽
然本案中工程当地规划部门对景观方案不作审核要求,但在景观方案不得改变已
批准规划方案中的实质性内容,包括:规划方案中的公共绿地范围、面积不得随
意更改,绿地率指标不得随意减小;规划方案中的容积率不得随意增加;规划方
案中地上停车的集中放置区域不得随意更改,地上车库数量不得随意更改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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