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新时代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和实践
P. 117
• 第五章 现行政府会计制度发展
分借鉴国际上成熟的做法,公允地计量会计主体资产、负债、权益和公共绩效,
提供真正反映“家底”的政府财务报告,强化权责发生制基础的政府会计标准,
维护政府会计系统的相对独立性,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会计功能,并反过来更好
地满足财政管理和预算管理的需要。
(二)行政事务主管部门参与会计标准制定的机制不完善导致政府会计
标准的扭曲
《会计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
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财政部是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尽管中国的政府会计制度基本上保证了财政部在会计制度和会计标准方面的制定
权和发布权,但是不同的行政事务主管部门在相关政府会计制度制定中的参与机
制不完善,职责不清,从而在会计原则和会计标准选择上过度强调其部门管理目
标和政策导向,产生了政府会计制度制定过程中的“部门效应”和“部门实用主
义逻辑”,最终导致政府会计被作为政府事务主管部门的直接管理工具,制约了
政府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完整性和可理解性。
例如,在 2010 年《医院会计制度》制定中,国家发改委和原卫生部过度强
调了医改和医院成本补偿责任的区分,对于医院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只有由医
院自有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部分可以计提折旧,而由政府财政资金购置的固定资
产部分不能计提折旧,理由是财政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部分财政已经投入,再计
提折旧意味着财政的再次投入。很显然这是把固定资产折旧直接理解成资金补偿,
忽视了折旧的财务会计信息涵义。最终财政部也只能妥协,否则会计制度不能获
得相关部门联签,制度就不能推出。这种行政事务主管部门对医院会计核算标准
的影响,导致医院会计偏离了专业标准,对会计信息公允性、全面性和可理解性
造成损害。另外,就财政部本身来说,肩负着财政管理、预算控制、国库管理和
会计管理等事务,但是长期以来,政府会计制度并非由财政部会计司主导,而是
由负责国库管理或预算管理的司局主导,这样也存在“部门效应”和“部门实用
主义逻辑”现象,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这些部门对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的政府会计
动力不足。因此,在实践中维护会计标准制定部门的相对独立性,进一步完善政
府行政事务主管部门参与会计标准制定的机制和程序,是保证政府会计科学发展
的关键,也是完善国家治理机制的重要方面。
·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