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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制研究
第七章 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制研究
第一节 信用担保概述
一、信用担保的概念
信用是一种经济范畴,是伴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发展的,与市场经济与货币
流通紧密相连,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借贷关系。在李家军主编的《信用风险
控制的博弈》中对信用的解释是:从本质上讲,信用是发生在商品和货币上的借
贷关系所体现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产权关系
的延伸,反映出一种博弈中的利益关系,并指出信用按外延的不同有广义和狭义
之分。广义地讲,凡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支付关系,不论债务人是否为
此支付利息,都可视为信用关系。狭义的信用除要求债务人按期偿还所欠债务外,
一般还要为此支付一定的额外价值或服务作为给债权人的报酬。而本书所说的信
用关系则是一种借贷关系,是指经济活动中,债权人(授信人)在充分信任债务
人(受信人)实现其承诺的基础上,用契约关系向受信人放贷并保障自己所贷的
本金能够回流和增值的价值活动。由此可见,构成信用的有三个基本要素:由借
贷双方形成的契约关系;签订的契约和合同;以及履行契约的时间限制。
担保属于一种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为保证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实现,以债务人
或第三方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当债务人不履行合
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不经过仲裁或者诉讼程序直接从债务人或第
三人处获得某种补救,担保的本质就是风险的分散和转移,通过担保制度的安排
减少债务违约的风险损失。
信用担保是担保行为中最基础的部分,又称信用保证,是指第三人以自己的
信用或者在特定财产上设立权利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制度,除了
具有担保的一般功能外,它也有一些特殊的作用:首先,信用担保是一种中介行
为,担保人提供担保,不仅要对被担保人的资产和效益做出判断,而且要考察被
担保人的品格和能力,并通过担保人自身的信用来提高被担保人的资信等级。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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