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 - 新时期环境影响评价与咨询研究
P. 95

第三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三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建设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两者存在的差异



                   一、评价对象方面的不同

                   单个建设项目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的有针对性的对象,在建设
               项目执行中,所建项目地址的择取、施工技术与管理、在建生产过程环境保护措
               施、污染控制与治理等这些方面,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可

               行性的建议,然后作出一定程度预测,进而制定出预防措施或者是对策,这就是
               其评价的意义。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是针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区以上市级
               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土地使用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
               发利用规划等这些进行组织编制时,需要提前做好一项工作,那就是进行环境影

               响评价。

                   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方面的不同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其分类管理和建设项目中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可以分为以下三类: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该文件的具体形式主要有两大类: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
               性规划编写关于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和其他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环境影响评价责任主体方面的不同

                   项目建设方必须委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写,并且编制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单位一定要具有相应的登记类别,这些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通常要满足的要求。其中,编制环境评价单位要对其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的质量承担责任。所有编制的文件要遵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进行
               编制,包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篇章、说明或者是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这些文
               件的编制是由规划编制机关或者是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机构编制。其中,环境



                                                                                    ·83·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