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9 - 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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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生活垃圾分类治理
2. 缺乏良好的社会环境
城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而我们目前却恰恰缺乏
这样一个环境。
首先,广泛执行的难度很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需要的参与程度是“一个
也不能少”,即需要“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看似简单,但是要在“全社会”“一
个也不能少”这样广泛的程度上来执行,其难度不言而喻。《方案》要求执行的
主体范围较窄,强制参与的主体有限,达成目标的难度大。而“全民”的文化程
度、智力程度参差不齐,存在各种各样的人,有些人会成为阻碍因素。社会的复
杂性是一种客观状态,哪怕“绝大多数人”达到了“99%”的程度,但是如果有
“1%”的人不能参与或不愿主动参与,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就难以做得彻底。因为,
绝大多数人参与的分类垃圾中,如果有“1%”的人没有严格执行,并将“错误”
分类的垃圾卷入“正确”分类的垃圾中,也就出现了一锅饭中混入一粒“老鼠屎”
的状况。
其次,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不良习惯一时难以改变。垃圾混装,懒得分类,
这是城市中许多市民最常见的不良习惯。“尽管市民垃圾分类意识比以前增强了
不少,但仍有很多人连简单的干、湿垃圾粗分一下的工作也懒得做。他们往往用
一个垃圾袋把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股脑儿全装进去后,一扔了事。”不良习惯要改
变十分艰难,而垃圾分类却要求所有人必须改变这种习惯。
最后,社会公德心的参差不齐是最大障碍。不是所有人都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心,而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推进建立在所有人都具有良好公德心的基础上,要求
所有人都不乱扔垃圾,主动购买使用垃圾分类袋认真执行垃圾分类的各项要求。
然而,免费扔垃圾已经成为人们的固定心理习惯,而垃圾强制分类打破了这种心
理预期,尤其是在付费的前提下,垃圾分类的强制性要求,会弱化一部分人的“公
德心”。
3. 没有形成足够的舆论认知
垃圾分类不是什么新鲜事,也不是没有进行过。但是,实践也证明没有足够
的舆论认知会增加工作的难度。众所周知,很多试点城市的街头都可以看到“分
类”的垃圾桶,“可回收”“不可回收”的垃圾桶随处可见。但实际情况是没有
多少人真地按“可回收”“不可回收”在扔垃圾,也难以看到环卫部门认真执行
分类回收和运输。在全国各地,这项工作基本上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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