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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研究
Research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圾分类的宣传教育,但又认为当前宣传标语普遍作用不大的原因。垃圾分类的宣
传教育有必要结合公众需求和关键契机,通过新媒体等传播媒介,明确传递当前
垃圾围城的严峻性和危害性、垃圾分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等信息,有序高效激发
和引导公众的情感意识和价值倾向,从而激发公众的自发意识和持续行动。一个
典型的例子是,2018 年中国对韩国等国家实行“洋垃圾”禁令后,韩国国内爆
发垃圾危机,首尔街头垃圾成堆,韩国最大的垃圾山燃烧了数月。韩国媒体利用
这一危机进行了深入的宣传报道,韩国公众由此了解到国内垃圾处置存在较大缺
口,垃圾围城的危机就发生在自己身边。这激发了韩国国民的危机感和进一步实
施垃圾减量和循环利用的共识,韩国政府也借机通过了多项循环经济法律和一次
性用品禁令等资源环境政策。这一事件在中国的报道同样引起了中国民众的震惊,
此类宣教契机如果好好利用,就会有效转化为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减量和资源循
环的行动力。
2. 激励机制:由“弱正激励”向“强负激励”转变
倡导分类阶段的弱正激励方式难以应对强制分类阶段全范围、长时期的分类
需求。在强制分类阶段,对居民的垃圾投放行为应从“鼓励”转变为“约束”,
相应的激励机制应由“弱正激励”向“强负激励”转变,这对于持续推进垃圾分
类政策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逐步释放负向激励信号。首先,在激励举措上,逐步取消或弱化对一
般性废弃物分类回收的正向经济激励,将财政补贴集中用于低价值、污染大、难
回收的废弃物分类回收上。同时,强调生产者的延伸责任,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
制度,将消费品分类回收责任与生产者的产品设计和销售衔接,通过市场激励持
续引导公众进行产品消费后的分类回收,减轻政府财政补贴的负担。在宣传教育
上,一方面需明确垃圾分类的主要目的,引起公众的共鸣和激发公众的自发行动;
另一方面需清晰、具象地传达垃圾分类政策工具的强制性信号,包括个人混投的
处罚规定、处罚方式等内容,对公众的垃圾投放行为形成威慑和约束。目前,针
对个人处罚执法难问题,国内部分城市在社区显著位置明确公示——首次被发现
垃圾混投的个人将收到物业的贴单警告,并将其列为重点观察对象;对于第二次
被发现的个人,居委会人员将上门教育警告;对于第三次被发现的个人,居委会
将移交相关证据到城管部门,由其采取相应执法措施。
第二,逐步落实垃圾计量收费制度。垃圾计量收费制度是约束公众垃圾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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