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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生活垃圾分类治理



             行为的重要制度。垃圾计量收费制度,又称垃圾从量制,是根据垃圾种类的重量
             或体积进行收费的一种制度,强调了“生产者付费”的原则。尽管目前包括北京
             在内的诸多城市提出了建立垃圾计量收费制度的设想,但其执行主要针对企业。

             对于个人而言,应采取逐步、阶段性的做法,将当前静态的垃圾按户或按人收费
             制度转变为动态的按量分类收费的制度,并以试点逐步向全国推广。具体而言,
             一是摒弃多头收费现象,公开垃圾付费明细。将目前多单位、多部门进行垃圾处
             置相关收费整合至统一的垃圾按量分类收费制度。同时在垃圾桶投放计费屏、公

             共信息屏、个人消费票据、付费票据、手机支付信息等媒介上反映垃圾付费信息,
             让公众形成“为污染付费”和“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
             分类垃圾少付费”的观念。二是合理设计阶梯收费机制,兼顾效率与公平。公众
             对激励机制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对按量分类收费制度最担心的是多收费,但是相

             比目前的固定收费机制,科学的阶梯式收费机制不仅可以让减量分类者少付费,
             而且能够有效约束混投、多投的行为。对于低收入和低垃圾投放人群,可以设置
             垃圾投放减免额度,保障其生活不受影响,体现社会公平。
                 3. 监督机制:由“行政监督”向“社会监督”转变

                 负向激励机制的实现关键在于具有可行性的监督机制。尽管强制分类阶段制
             定了惩处规则,然而,有限的政府执法人员难以处理大规模的公众违规行为,集
             体行动困境引起了“法不责众”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以政府为主体的监督模
             式存在成本高、执行难的困境,因此,应发挥社会力量,鼓励公众参与,构建以

             公众、社会组织、媒体、社会机构等为主体的社会监督机制。
                 第一,促进垃圾投放过程的去匿名化。垃圾投放的匿名化过程是阻碍公众参
             与和社会监督的主要障碍。中国台湾台北的垃圾分类被认为是一个典型样本,其
             关键要素是“当面化”,即公众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在市政人员面前进行垃圾

             投放。当面化意味着公众的行为可追溯、可监督、可追责。在大陆地区,垃圾投
             放仍处于匿名化的阶段,因此大多社区采取了垃圾桶撤桶并站的方法。但是,目
             前居民对撤桶并站的做法理解程度不高,存在诸多反对意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是居民不了解撤桶并站的主要意义,甚至部分街道和社区干部也没有真正理解撤

             桶并站的目的,仅仅认为是方便后续分拣和清运。社区进行撤桶并站后,公众需
             要在固定时间和固定地点投放垃圾,这意味着垃圾投放的匿名化程度降低以及监
             督难度和成本的降低。除了定时定点投放外,垃圾袋的透明化、垃圾袋的实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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