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7 - 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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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一带一路”经济带发展



              工组装基地,进一步拓展南亚及西亚市场,使中巴经济走廊成为我国外循环的重
              要节点,推动中巴命运共同体建设。同时,发挥中巴经济走廊的示范带动作用,
              促进我国与尼泊尔、孟加拉国等南亚国家的经济合作,增强对南亚地区的辐射带
              动作用。

                  (四)双边先行,务实推进中蒙俄、孟中印缅与中国—中亚—西亚经济
              走廊建设,在市场化前提下形成更多早期收获成果
                  中蒙俄、孟中印缅与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对于我国减少对传统能源通
              道依赖、保障能源资源安全供给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是我国构建国内经济大循环

              的重要保障。但因沿线地缘政治、规则标准、市场潜力以及经济滞后等因素影响,
              不仅铁路等设施联通项目难以顺利推进,产业投资合作也时常面临较大的不确定
              性。宜采取双边先行的模式,务实推动中蒙、中俄、中哈和中缅等双边经济走廊
              建设,在政策沟通、贸易畅通和人文交流等轻资产、软联通领域增加投入,与蒙

              古、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等国积极推动自贸协定谈判,为双方企业在沿线开展市
              场化合作创造更好条件,推动形成更多早期收获成果,逐步夯实中蒙俄、孟中印
              缅与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的建设基础。
                  (五)多元合作分担建设风险,增强国际社会认同,保障走廊建设高水平、

              可持续发展
                  加强“一带一路”与日本的中亚外交战略、韩国的新北方政策以及欧盟的新
              中亚战略等对接,按照国际规则与商业惯例,与日本、韩国、新加坡以及欧洲国
              家在经济走廊沿线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争取更多国际合作资源,增强国际社会

              对走廊建设的认同,打造更广泛的走廊建设利益共同体。探索中长期基建项目的
              多方融资解决方案,分散项目建设投资风险,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经济走廊建
              设。加强金融机构监管协调,共同构建区域金融安全网,提高金融风险防范应对
              能力。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加强债务管理,减轻走廊

              建设金融风险。提升走廊项目透明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与公众参与机制,
              完善招投标程序,加强沿线环境保护,提高国际舆论引导能力与信用评级话语权。
              依托互联网、新技术创新陆路运输安保防范措施,加强走廊沿线公共卫生联合防
              控,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保障走廊运输班列快速通关与正常运行,

              推动形成陆路国际安全运输的国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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