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0 - 基于BIM和IPD模式的工程项目管理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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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 BIM 和 IPD 模式的工程项目管理应用研究
                    Research on Project Management Based on BIM and IPD Mode


            的合理性和施工的可行性。
                过渡型合同与传统合同相似,容易被当下建筑业接受,但在这种模式中组织
            结构模式与传统模式下的组织结构并无变化,各方之间依旧相互独立,收益单独

            核算,并不能完全实现 IPD 模式和 BIM 技术的优势。
                (二)多方协议型合同
                多方协议型合同(C191-2009 合同)是指业主、设计、承包商或其他项目关
            键参与方共同签订的三方或多方协议。在多方合同型 IPD 模式中,项目各参与方

            通过多方合同建立起一种更加集成的契约关系。在多方协议合同模式下,项目关
            键参与方如业主、设计方、施工总包和其他项目关键参与方共同组成 IPD 组成项
            目团队,而项目非关键参与方并不包含在项目团队中,他们与团队中的项目关键
            参与方单独签订双边合同。

                多方协议型合同模式下,合同要求项目关键参与方签订多方协议并共同组建
            项目团队,并制定项目的目标成本和激励补偿措施。相对于过渡型 IPD 合同模式
            具有更好的约束力。
                (三)SPE 单一目标实体合同

                SPE 单一目标实体合同(Single Purpose Entity)是业主、设计方、总包方等
            项目关键参与方共同组成一个以项目成功为唯一目标的责任实体也就是有限责任
            公司 SPE,各参与方分别与单一目标实体 SPE 签订多方协议。单一目的实体协
            议 C195-2008 从公司的角度约束各成员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最大程度上把

            项目各个参与方的利益集成到有限责任公司中。SPE 单一目标责任实体成立的唯
            一目标是取得项目成功。
                SPE 单一目标实体合同代表是集成度最高的 IPD 模式,签订 SPE 合同后各
            参与方组建项目公司,各方组成了一个整体,不再是独立的利益方。SPE 相对于

            一般的非公司制的合作团队具有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SPE 公司能够独立处理各
            项业务。在同一个公司内部框架下运作项目,各参与方风险和利益相互捆绑,能
            够有效减少各参与方之间的争议和索赔,在公司的框架下能有效调整各参与方的
            利益关系。同时,SPE 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可以有效避

            免项目相关方承担债务连带责任,各参与方以各自的出资额对项目承担有限责任。
                过渡型合同和多方协议型合同相对于传统模式下的合同结构并无太大的改
            变。SPE 单一目标实体合同则完全不同于传统模式,在这种模式建立了 IPD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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