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基于BIM和IPD模式的工程项目管理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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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程项目管理




             及招标代理机构,必须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招标投标不受地区、部门、行业的限
             制,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进行保护。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
             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招标投标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三)工程监理制
                 所谓工程监理,就是监理的执行者,依据建设行业法规和技术标准,综合运
             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对工程建设参与者的行为及其责、权、利,进
             行必要的协调与约束,保障工程建设井然有序、顺利进行,达到工程建设得好、

             快、省,取得最佳投资效益的目的。建设监理的基本框架是两个层次,一个体系。
             两个层次是指政府建设监理、社会建设监理,一个体系是指通过合同管理和信息
             管理形成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的协调控制体系。从工作性质、内容及作
             用来看,目前中国推行的工程监理制度与国外为业主所进行的项目管理咨询相似,

             但又有较大区别。发达国家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一般包括设计准备阶段、设计
             阶段、施工阶段、投产前准备阶段和保修阶段,每个阶段都要进行成本控制、进
             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六个方面的工作。中国的工
             程监理,按最初设想,也包括建设前期的投资决策咨询、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

             和施工阶段,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进度(工期)和质量,进
             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关系。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目前
             工程监理主要在施工阶段,而且重在施工质量控制。为此,今后应参照国外工程
             项目管理的做法,加大工程监理的力度,拓展工程监理的范围,遵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将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列为强制监理的工程范围。另外,
             还应加强监理工程师培训、注册、执业管理,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技能水平。
                 (四)合同管理制
                 合同是约束和规范合同双方行为的重要依据和手段。从 1991 年起,建设部

             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继联合颁发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筑装饰施工合同示
             范文本》,但现行的合同文本均为推荐使用文本。目前,中国正组织力量参照
             FIDIC 合同条件,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订,充实论证后,将

             该文本在部分政府工程中推行使用。此外,还应参照 FIDIC 合同条件,针对不同
             的工程规模、性质、承发包方式等,制定不同的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形成
             标准合同文本系列,供在不同的政府工程中强制推行使用。另外,中国合同法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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