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 - 新时代家庭教育内涵与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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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新时代家庭教育的理念与形式
第五章 新时代家庭教育的理念与形式
第一节 新时代家庭教育的理念
家庭教育的理念作为一种家长在价值判断基础上的能动选择,是家长对子女
及自己需求和利益的认识水平的反映,体现了家长的主观倾向和理性认识。这种
主观选择和理性认识体现在家庭教育的诸多方面,诸如为什么要开展家庭教育活
动,通过家庭教育活动将使子女达到何种发展水平,在这种活动中,采取何种措
施将更利于达到这个目标等方面。总体上看,这些选择都体现了不同家长在三个
方面的认识与判断,即什么样的家长是好家长,什么样的子女是好子女,好家长
怎样的教育过程才有利于培养出好子女,这就是家庭教育的家长观、子女观和家
庭教育的过程观。家庭教育的理念受社会文化和制度的制约与影响,并在不同的
社会发展阶段和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内容。在古代社会,家庭教育
服务于小农生产、维护封建家长制权威,家庭教育的理念就体现为权威的家长观、
附属性的儿童观和规训性的过程观。现代社会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多元文化和
素质教育的理念,要求家庭教育的理念有相应的变革,这就是围绕培养现代公民,
家长应该确立起民主平等的家长观、独立自主的子女观和教学相长的过程观。
一、确立起“教育有智慧、交往有魅力”的现代家长观
确立起什么样的家长观,是衡量家庭教育理念的首要问题。现代家庭教育对
家长的知识、能力和人格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培养现代公民,首先需要家长具有
现代的人格素养和能力素养。现代家长的能力素养区别于传统社会家长的能力与
素养。在前现代社会,家长的能力是先赋的,是社会伦理与制度对家长权力的赋
予,子女遵照和遵守家长的规范与约束是自明的、无条件的。在这样的社会中,
家长的魅力在于家长的身份和家长的权力。现代家长的能力和素养是自制的,是
家长自我修养和提高的结果,主要表现为家长的能力素养和人格素养。家长的能
力素养体现为家长的教育智慧与教育能力;现代人格素养体现为家长的人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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