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1 - 数字化时代档案工作发展及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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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及应用
开发协作共识的落地生根。档案数据开发共识的形成与彼此之间的信任息息相关,无
法完全依靠约定俗成的道德荣辱感来制约开发主体不越轨、不缺位、不守矩的行为。
因此,需要法律保障的惩罚机制有效维护共同体的共识机制。例如,建立社会信用评
估体系,统计失信人员,将失信主体拉入“黑名单”,并在社会征信系统中公示。同时,
建立档案数据协同开发平台对于该失信主体的剔除机制,推动实施以平台为核心的约
束措施和惩戒手段,让不同程度的违约人员都能受到必要的管束与惩处。
(二)行动协同:共等基线下的相互协作
协同治理视域下的档案数据开发强调的是多中心治理,权责对等是多中心治理的
先决要素。而过去档案部门与社会大众并不拥有对等的行动力和话语权。因此,档案
部门必须在档案事业的治理结构上,坚持去中心化的单边主义治理格局,创造多极化、
多中心的治理结构,改变“中心—边缘”的传统模式,营造共存、共生的平等协作氛
围。处于“中心—中心”的环境下,档案部门与社会主体才能拥有对等的境遇,即表
现为地位对等、权力对等、责任与义务的共同分担。地位对等意味着主体之间可以实
现真挚诚恳的互惠协作;权力对等意味着档案部门和社会组织可以公平竞争;责任与
义务的共同分担则代表档案部门与社会其他主体形成责任分散机制,双方具有共生共
荣的使命感并受法律及道德评判准则的约束。在此基础上,各行为主体可以相互配合、
相互支持,共同推进档案数据开发的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和智能化。一方面,档
案部门应站稳“元治”立场。在保持稳定且中立的同时,从宏观上把握档案数据开发
的整体进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为档案数据开发营造良好共治环境,构建有利
于增进公共福祉、服务档案数据化建设的档案治理体系。此外,当开发主体间出现矛
盾纷争、难以协调时,档案部门必须充当“中间人”的角色出面协调,缓和各方矛盾。
另一方面,社会主体应扮演好“共治”角色。社会主体需要发挥自身专业、技术、资
源优势,积极主动参与档案数据开发过程。例如,档案中介机构作为市场的代表,在
参与市场经济开发的过程中,可以进行品牌塑造,重视用户反馈,树立用户至上的服
务理念,汇集用户数据,将拥有的档案数据提供给档案部门,促使其开发出满足社会
大众需求的档案服务产品。澳大利亚形成的多元主体协同开发档案数据的良性格局值
得借鉴。其中,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负责管理联邦档案数据,宏观上制定相关标准,
依据档案法律公开档案数据,确保数据安全;社会组织积极协助档案机构制定数据政
策、提供技术支撑;公民个人则通过数据利用、数据上传、数据监督等形式主动参与
其中。
(三)成果协同:共赢导向下的相互融合
档案数据开发过程中,档案部门与社会组织、公民大众、市场等共同表达了强烈
的彼此需求,从而走向融合。这种相互融合的本质是档案部门与其他主体从零和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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