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常见债务纠纷及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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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常见债务纠纷及问题分析
              nalysis of Common Debt Disputes and Issues


            借款到期后,未如期还款,猎豹公司员工张某、王某两人在某小区前拦截该车,
            采取堵车的方式逼迫驾驶者李某下车,强行将李某拖下车并拳打脚踢,后将车开
            走。经鉴定,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奥迪车价值 30 万元。随后,猎豹公司向

            法院起诉主张债权,该奥迪车被依法执行偿还债务。
                该案中张某、王某两人的行为如何认定?一种观点认为是张王二人构成抢劫
            罪。本案中借款约定的还款期限及抵押期届满,债权的实现应采取正常的催缴或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李某系抵押物的管理人或者占有人,这种管理或者占有

            受到刑法的保护。张王二人仍采取暴力手段当场抢走奥迪车,具有将他人财物非
            法占有的目的。另一种观点认为张王二人构成寻衅滋事罪。两人的行为符合寻衅
            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强拿硬要。客观上张王二人借索债生事,非法插手民
            间纠纷,强取他人财物;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受雇于讨债公司,为

            了实现债权强行收车,不顾后果具有逞强耍横的动机。笔者赞成第二种观点,张
            王二人受雇于讨债公司,本意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债权,无非法占有的目的,以索
            债为由强拿硬要他人车辆,并殴打他人,具有较大随意性。
                (3)“大妈讨债团”、女性讨债团是不是涉黑团伙?

                某地有一个 30 名中老年妇女(大多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
            组成的“大妈讨债团”,平均年龄约 50 岁左右。她们以帮人讨债为业(每人一
            天 100 元或 200 元),非法参与各种债务纠纷、工程纠纷等各类纠纷,采取拿着
            扩音喇叭喊话、骂人、恐吓、吐口水、拉扯衣服等手段,直至对方息事宁人。最

            终“大妈讨债团”14 名主要成员被当地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
            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 2 年至 11 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大妈讨债团”“艾滋病团”受雇债权人或讨债公司,未采取物理打击式的
            暴力手段,而采取骚扰、语言侮辱、骂架等方式逼迫债务人还款,是否涉黑?笔

            者认为,大妈团讨债不构成“涉黑”犯罪。这些大妈是跳广场舞结识的,彼此相
            熟,关系松散,没有固定层级,只是有人牵头联系业务,不一定符合“黑社会性
            质组织”的组织特征;对于经济特征,司法解释规定,“一定的经济实力是黑社
            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称霸一方的基础”,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获取高额利润,

            大妈们赚的糊口钱明显不符合经济特征;大妈们多数身患疾病,属于弱势群体,
            在讨债过程中发生骂架、拉扯等行为,该手段不足以威胁他人,令他人感到恐惧,
            不符合行为特征;大妈们认为帮助他人讨债是正当的,不是为非作恶,欺压、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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