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常见债务纠纷及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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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民间借贷纠纷
为盗窃罪,一例认定为他罪。第 751 号指导案例:被告人伪造证明材料,将借用
他人的车辆质押,得款后又秘密窃回归还原所有人,借用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第 849 号指导案例:帮助租用人窃回租用人私自质押的属于本公司经营的车辆的
行为,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第 404 号指导案例:被告人因债务被诉至法院,诉
讼期间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约定将登记于自己名下的车辆归妻子所有,但车仍
被法院执行扣押。后被告秘密将车辆从法院停车场开走并藏匿。法院认为被告的
行为构成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法院没有认定盗窃罪的裁判理由是,没有证据
证明行为人窃取人民法院扣押的财物后,有向人民法院提出索赔的目的,或者已
经获得赔偿,故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值得注意的是三案中,行为人密取原物后均
未向占有人主张赔偿,前两案法院裁判理由未叙及该情节对犯罪定性的影响,第
三案则认为该情节可以否定财产罪的成立。同案不同判,表明审判机关对此类案
件的认识尚不统一。
学界有人认为,采取秘密窃取手段,盗窃他人保管之下的本人财物,然后又
进行索赔的,实际上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符合盗窃罪的本质特征。另有人认
为,秘密窃取只是骗取赔偿金的手段行为,因此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所有人
对于非法占有之物的密取,由于所有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不构成犯罪,
如窃回被抢劫犯打劫的财物不构成盗窃罪。而对于合法占有物的密取,占有人也
不会因密取行为立即遭受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损失,造成占有人的财产损失,源自
于对原物所有人索赔主张的错误认识,因此认定诈骗罪更为妥当。因此行为人窃
回原物后不向占有人主张权利的,应不做财产犯罪处理;提出索赔主张的应认定
为诈骗罪。
(2)扣押债务人的财物冲抵债务
第 90 号指导案例:行为人寻找其上线索要传销款未果,遂逼迫上线的父母
代子还债,遭拒后持刀行凶,致上线之父轻伤。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与被害人
之间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债权债务关系,被告人采取暴力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并致人
轻伤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二审法院改判故意伤害罪,裁判理由认为,“债权人在
客观上虽然针对债务人当场实施了暴力行为并夺走债务人的财物,但其主观上只
是想收回自己的合法债权,债权人的私力救济行为虽不合法,但又明显不具有强
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抢劫故意和目的,因此,对该债权人的行为显然不能以抢
劫罪论处。”本案被害人无代子还债的法定义务,与被告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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