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 - 常见债务纠纷及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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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常见债务纠纷及问题分析
              nalysis of Common Debt Disputes and Issues


            议焦点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此种互联网金融借贷纠纷是否属于民间借贷
            纠纷;另一方面,被认定为民间借贷的互联网金融借贷合同的本金及利息的认定。
            实践中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往往通过服务费、预收利息等方式,非法约定本金或

            计算利息。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
            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大学生互联网金融借贷合同的利率条款,
            提供了审查原则,具体标准还要结合相关司法解释确认。
                其二,金融平台作为居间人而与出借人、借款人形成的居间合同纠纷。此类

            纠纷中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
            借贷关系。在此类案件中,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的经营者其经营的平台中发布借
            款人的借贷需求,出借人通过在该平台充值,并以其充值的金额对借款项目进行
            投标及中标,至此居间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此类纠纷的引发往往是由于平台对

            借款人的身份信息、还款能力及借款担保等不进行实质审查。
                在借款人怠于还款时,出借人要求平台承担担保责任而产生。
                 . 部分互联网金融借贷行为涉嫌刑事犯罪
                其一,部分金融平台涉嫌扰乱金融秩序犯罪。例如有的放贷平台未经金融主

            管机关批准或许可,未获得相关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通过自主运行的网络平台,
            收取他人款项并给予高额利息,授信给所谓的在校大学生一定消费额度在指定商
            户消费的运营模式,收取巨额资金,许诺投资人 App 随时存款或提现,后因无
            法提现 App 关闭运行,其行为可能涉嫌扰乱金融秩序犯罪。

                其二,部分大学生互联网金融借贷属于诈骗犯罪的刑事纠纷。在此类案件中
            具体包括两种:第一种是部分大学生是实施诈骗犯罪的主体,采用虚构事实、隐
            瞒真相的方法直接或间接参与对贷款平台实施合同诈骗犯罪;第二种是部分大学
            生因互联网借贷成了诈骗犯罪的对象。部分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

            利用网络发布网上贷款、分期还款购物不用还款的虚假信息,诱骗在校学生贷款
            或分期购物,涉嫌诈骗犯罪。
                其三,部分非法催收行为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部分行为人以大
            学生为犯罪对象,利用网络贷款平台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此类平

            台,以民间借贷合同为形式,掩盖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例如,通过砍头息
            的方法事先收取利息,实际交付给被害人的钱远低于借据上数额;在合同履行过
            程中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借款数额,要求被害人偿还虚高借款;在被害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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