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0 - 建设工程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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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Issues in the Field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建设工程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算机软件、企业标准、导则等。
                 首先工程施工设计图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牵扯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
             单位三方利益分配的关系。知识产权法对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的著作权保护是一
             个从无到有、尚待完善的发展趋势。1990 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著作权法》并未涉及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的具体规定,
             只是对美术作品作了扩大解释,新增了建筑作品。2001 年修订的《著作权法》
             只是明确建筑作品是与美术作品并列、独立成为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之一,但是由
             于新出台的规定过于笼统,没有出台相应的操作条款,因此包括在建筑作品的施

             工设计图的知识产权仍然常常受到侵害。
                 《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七项规定,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
             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在中国著作权立法中对建筑有关
             的作品进行的类别分类,分别是对建筑物、工程设计图以及建筑模型作品的保护。
                 这三者的关系是不能割裂的,首先建筑物是工程设计图及建筑模型的现实

             化;工程设计图是建筑物的平面化的表现形式;建筑模型和建筑物都是立体的,
             建筑模型是建筑物的缩小化表现形式;建筑物和建筑模型都是根据工程设计图而
             进一步产生的,并且工程设计图是凝结着设计师从事建筑设计行业以来本人的专

             业基础知识、思想情感、艺术创造、设计工作经验的综合作用的智力成果。回到
             根本来看,著作权保护的是具有建筑艺术的独创性建筑作品,如果工程设计图本
             身并未体现能够区别于其他设计图作品的具有独创性的精神元素,则不在著作权
             保护的范围内。如果建筑设计图和建筑模型仅仅是为了表达设计者个人的设计思

             想表达,而不是为了最终实现建筑物的建成,同样,这样的建筑设计作品也不在
             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建筑设计图是否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之列,主要
             在于建筑设计作品最终的用途。
                 (三)施工设计图著作权涉及的权利内容

                 1. 设计施工图著作权人的归属问题
                 施工设计图作为知识产权法中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也就存在该权利保护的
             权利人,但是纵观 1991 年的《著作权法》以及 2001 年修改的《著作权法》都未
             明确规定建筑作品的作者,在工作社会实践中是有其原因的。由于建筑设计行业

             自身的特点、一个建筑物的设计图从开始画图到最终的定稿,其间要经过多次修
             改、变动,有的设计图中还存在一些错误。这些错误并不是由于设计师的专业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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