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6 - 现代档案信息化的管理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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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and Construction of Modern Archive Informatization
现代档案信息化的管理与建设
取消了一个部门,达到了精简部门的目标,实际上却把原本简单的部门变得更加
复杂,造成了档案局和档案馆两个部门的体制混乱,局馆的性质和功能不明确。
实际上,不管是哪一种组织单位,首先要明确自己的性质,明确自己所担负的责
任和职能,这样工作才能顺利开展,有序进行。在大数据时代,档案部门迫切需
要对档案管理体制进行理顺,改变局与馆性质、职能混乱无序的现状。各级档案
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依法统一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和其他事业单位
的档案工作,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职责是依法集中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
位的档案。要将档案局的办公室事务与档案馆的管理事务严格区分开来,确保分
工明确、各司其职,挺起档案行政职能的腰杆,树立起档案行政管理的权威。
(二)转变服务模式,利用社会力量
明确了档案工作的职能,使“主管行政”和“主管管理”的职能更加清晰,
不再死守着“大包干”的做法。当档案部门的主管人员不在的时候,档案的整理
工作就需要寻找新的力量来补充,而社会的中介力量也就顺水推舟。在市场经济
发展的过程中,社会力量对档案事务的参与是一种必然的趋势,档案部门要根据
时代的发展和自身的职能转变的需要,积极地引导社会力量对档案服务的参与,
将其作为档案事业发展的一种重要的补充方式,充分发挥档案学会、档案学术交
流机构等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关系,对与档案相关的咨询服务业、信息开发业、
软件行业、网络公司以及档案用品制造业、档案文化教育服务业进行大力支持;
档案部门要对档案中介机构、专业机构的参与进行规范和支持,协助进行社会宣
传和服务,提升档案中介服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专业档案整理队伍,实现
档案整理工作的同时,还可以在督查管理档案工作中,提升档案行政的权威。
二、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行政执法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国家档案局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率。在大
数据的背景下,档案局应从法律体系、法制队伍和执法力度三个层面,加强执法
的层次,提高执法的地位。
(一)加强法治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档案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档案工作提供了
规范,为档案工作提供了一部“宪法”,使档案工作有法可依。伴随着经济社会
的不断发展,档案法也出现了一些不能满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问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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