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7 - 水库移民产业扶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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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水库移民前期工作




                 (一)水库移民统计管理现状
                 水库移民统计管理的头绪多,任务重,主要涉及水库移民统计管理体制、政
             策法规、调查管理、工作质量控制、资料管理等方面。

                 1. 水库移民统计政策法规
                 目前,在国家层面,以《统计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
             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 471 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
             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 号)、《大中型水利枢纽和水电工程移民统

             计管理暂行办法》(水移〔2013〕84 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核心的水
             库移民统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已初步形成。在地方层面,只有云南
             省、湖南省、重庆市印发了《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枢纽和水电工程移民统计管理办
             法(试行)》(云移发〔2016〕102 号)、《湖南省在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

             作统计报告制度》(湘移发〔2015〕22 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完善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统计工作的通知》(渝办〔2004〕46 号)等水库移
             民统计管理专项配套政策法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配套政策基本
             集中在水库移民档案和后期扶持人口变化两个方面。

                 2. 水库移民统计管理体制
                 在国家层面,水利部水库移民司、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或委
             托相关机构)分别负责大中型水利枢纽移民安置和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统计
             具体工作,水利部水库移民司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统计具体工作。在地

             方层面,31 个省级水库移民统计管理机构分别隶属人民政府、水利、民政、发改、
             自然资源等不同部门。其中隶属水利部门居多,有 18 个省份,占 58%;其次为
             人民政府,有 6 个省份,占 19%。

                 3. 水库移民统计调查管理
                 目前,水库移民统计调查项目包括经常性移民统计调查项目和专项移民统计
             调查项目,通常采用全面普查、统计报表、抽样调查、文献调研、典型调查等调
             查方法,其中主要以统计报表的调查方式为主,抽样调查的应用范围在逐步扩大。
             2016 年《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枢纽和水电工程移民统计报

             表制度的通知》(水移〔2016〕148 号)对大中型水利枢纽和水电工程移民统计
             报表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省级移民管理机构为报送单位,以县为单位采集数据,
             地市级、省级移民管理机构进行逐级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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