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5 - 城市规划与道路交通
P. 155

第六章  居住区规划设计



                 ①在住宅底层合理地布置公共建筑。一些对居住环境干扰不大的公共建筑项
             目,如油粮店、小百货、居委会、老人活动室等可以布置在住宅底层,节约独用
             土地。

                 ②合理地利用住宅之间的用地,使住宅建筑与公共建筑相结合布置,如沿住
             宅门墙布置低层的公共建筑,在住宅之间插建低层公共建筑,都可以达到节约用
             地的效果。

                 ③住宅的布置要充分利用道路、绿地、河流等空间,以提高建筑层数,达到
             节约用地,提高建筑面积密度的效果。如建筑物北面、西面临近道路、绿地、河
             流等都可以这样做。
                 ④利用少量住宅作东西向布置;高层住宅与低层住宅混合布置。



                           第六节  居住区规划的技术经济分析



                 一、用地分析

                 (一)居住区用地的界限
                 居住区以道路为界时,如为城市道则以居住区一侧的道路红线为界时,如为

             居住区道路则以道路中心线为界时,如为公路时,则应以贴近居住区一侧的公路
             边线为界。在有天然或人为障碍物为界时,以障碍物用地边界线为界。用地内有
             不属于居住区用地的专用地或居住区级以上公共建筑项目时应将其归入别的用地
             类别。

                 (二)居住建筑用地
                 居住建筑用地一般以居住区内部各种道路(宅前宅后小路除外)为界。与公
             共绿地相接的,如果没有路或其他明显界限时,住宅前后以日照间距的一半计算,

             住宅两侧按 3~6m 计算与公共建筑相邻的,以公共建筑用地为界。
                 (三)公共建筑用地
                 一般均按公共建筑实际使用界限计算,沿路时应算到路边。当公共建筑设在

             住宅底层时,则公共建筑所占基底面积按住宅层数折算,如房屋为五层,公共建
             筑占一层,则其所占基底面积为 1/53 公共建筑的室外用地面积应按实际占用面
             积计算。



                                                                                    143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