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 - 法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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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法的经济分析
已达到;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的解除能引起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的外延比合
同解除要大得多。合同解除仅仅是合同终止的一个原因。
2. 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
从适用范围看,撤销的适用范围广,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
也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和民事行为的情况,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
同提前消灭的场合。
从发生原因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的
规定,也有当事人的约定。
从发生的效力看,撤销都有溯及力,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而解除往往无
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的约定或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性合同
时才有溯及力。
3. 解除与附解除条件
附解除条件成就时,民事法律行为消灭。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区别有:
第一,附解除条件原则上可附加于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及意思表示,不只限于
合同;而合同解除只限于合同领域。
第二,民事法律中的附解除条件,目的是为限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当事
人往往以意思表示对民事法律行为加上附款;而合同解除不是合同附款,主要是
基于法律的规定。
第三,附解除条件成就,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动消灭;而合同解除
具备条件后不能自动消灭,还必须由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才能解除。
第四,附解除条件成就,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是向将来失去效力;
合同解除既有向将来发生效力的,也有溯及至合同成立之初的。
(三)合同解除的类型
1. 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
(1)单方解除
单方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使合同归于消灭,包括法定
解除和约定解除。
(2)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意基础上解除合同关系。协议解除是无
解释权的当事人合意的结果,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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