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 - 法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P. 124

Research on Law Theory and Application
                  法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同风险防范体系的首要目标在于有效防范合同纠纷,因此,突出以合同为主的法
            律风险防控是重点。
                1. 合同签订前

                预先防控风险。在合同签订前,即将签订合同的 EPC 总承包商应当具备专
            业人员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仔细研究相关条款,逐条关注合同文书内
            容,与签订合同的相对人进行洽谈,对合同进行梳理和完善,防止因合同规定不
            完整而损害己方企业利益。负责合同洽谈的 EPC 总承包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富

            有合同洽谈经验,对于己方需要承担责任的条款慎重审读,研究风险条款。不应
            当答应对于己方责任过大的条款,不应盲目接受对方的规避责任条款,做到责任
            合理分配,为 EPC 总承包商赢得最大经济利益。
                2. 做好合同评审工作

                施工合同在签订时应当按照 EPC 总承包商的内部规定,经过严格合同评审。
            合同法律审核的内容包括:合同的合规性审查,即审查合同主体、形式、内容、
            订立手续是否合法;合同真实性审查,即审查合同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存在
            欺诈或者重大误解;对涉外合同进行法律审核时,还应审查其是否符合国际规则、

            国际惯例和境外法律环境。不应当签订未经审查程序的合同,如此对于合同中的
            风险便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早规避,从而保证在后续合同履行阶段中没有重大法
            律风险。
                3. 依据合同做好结算及索赔

                在合同履行末期,许多项目会有资金紧张的情况发生,此时如果项目无法按
            时进行结算,则业主方很难再有财力给付工程款,结算时间越晚,相关债权无法
            实现的风险也越大。因此在企业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后,应当按照施工合同规
            定的时间办理决算送审。对于所有 EPC 总承包商而言,在全部竣工结算中应当

            重视索赔工作,相关的 EPC 总承包商对于索赔应当重点关注索赔的方法和实质。
            当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非己方过失,而是由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引起的事件时应当
            积极做好证据的搜集、留取工作,以便维护 EPC 总承包商自身的利益。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管控工作

                1. 期限类风险
                一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于具体工期节点都有明确的事先约定,若在
            施工过程中不能做到对于工期的严格把控,或因为 EPC 总承包商维护自身利益



            110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