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7 - 法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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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同法中风险分配分析
法律法规变化、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外汇管制、利率波动、汇率波动、金融动
荡等。
人为风险:管理机构或机制失灵、决策或判断失误、市场调查失灵、设计
缺陷、材料及设备供应过程错误、技术资料供应不及时、施工方案不当、操作失
误等。
总承包项目的风险由 EPC 总承包商与业主双方共同分担,并体现在双方所
签合同中。EPC 总承包商的部分风险可通过签订分包合同合理转移给分包商。
(二)风险管理的特点、目标与原则
1. 风险管理的特点
(1)复杂性
总承包模式下风险管理所要处理的风险问题比传统承包模式复杂,风险量大,
难度大;相应的,其所取得的效益也更显著。
(2)社会性
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多,相互关系复杂。
(3)全面性
总承包项目的全面风险管理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项目全过程的风险管理,并
应进行全局性的综合管理,实行全过程的有效控制以及积累经验和教训,而不是
把各阶段分割开来;二是对 EPC 总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部风险的管理;
三是全方位的管理,全面的组织措施,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四是项目各参与方
应协调配合进行风险管理。
2. 风险管理的目标
在项目活动开始前,对可预见或潜在的风险产生后果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
识别和分析,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把风险削减到可接受
的最低程度或消除。尽量扩大风险事件的有利结果,妥善处理其不利后果,以合
理的成本,保证安全、可靠地实施项目目标和任务。
3. 风险管理的原则
第一,把更多的精力集中在控制那些发生概率大、损害大的风险因素。
第二,随时掌握风险的真实情况,尽量避免风险因素变成问题。
第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参与方应当相互沟通,共同了解风险因素,并齐心
协力控制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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