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商业外观之多重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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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商业外观之多重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esearch on the Multiple Legal Protection Issues of Trade Dress
观诉讼分析”。而港澳台的司法资料中“商业外观”出现于香港《药剂业
及毒药规例》第 138A 章药剂业及毒药规例之药品/制品注册证明书:在
注册有效期内,未经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批准,不得更改该制品的合成方
式及商业外观。
二、司法案例
美国 T 公司诉中国 C 公司及其美国销售公司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中,
根据《美国法典》第 15 编《1946 年联邦商标法》第 1125 条(a)款和法
院的判例,商业外观包括产品的外形或者形状、产品的包装、在产品或其
包装上使用的颜色或者设计、使用的颜色与其他因素的组合。商业外观必
须具有显著性和非功能性才能获得美国商标法律保护,在侵权诉讼中取得
胜利,还必须证明存在混淆的可能性。而该案最终的结果是两公司达成
和解。
【问题及评论:现有法律的不足?】
商业外观在中国的保护模式经历了许多变化,时至今日,中国立法条
文并没有“商业外观”的规定,仅在司法解释及地方文件有个别提及,以
至于“商业外观”以模糊形态存在于各部“知识产权法”的各部法律中,
以不同的术语分散开来。相应地,国内也不存在包含该术语的指导性案
例,影响了国际性案件的审理。以至于多重保护问题更加明显,诸如地域
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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