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9 - 经济全球化的新态势与全球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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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全球治理发展新趋势



             伸。政府间国际组织可以分为全球性和区域性国际组织,所要处理的相关事物具
             有某种连续性。
                 全球公民社会组织,即全球性的民间社会。它主要由国际性的非政府组织、

             全球公民网络和公民运动等组成,构成全球治理的微观基础。全球公民社会的兴
             起对民族国家政府管理的转变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使民族国家政府管理由等
             级制的、命令式的统治向多中心的、民主的、合作的全球治理转变。
                 全球精英。作为最微观单元,它在全球治理中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

             是由政治精英、商业精英、知识精英以及信息精英组成,主要包括一些大国的政
             要、重要国际组织的首脑、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阶层以及重要经济机构的主要决
             策人、各个专业领域的知识权威,特别是信息专业的精英。
                 2.全球治理的客体

                 全球治理的客体或者对象是全球公共事物,主要是涉及国与国之间相关的
             国际性的公共事务,包括影响或者将要影响全人类的,很难依靠单个国家能够解
             决的,而必须依靠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去解决的跨国性问题。全球安全,包括国家
             间或区域性的武装冲突、核武器的生产与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生产和交

             易、非防卫性军事力量的兴起等。生态环境,包括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开发、污染
             源的控制、稀有动植物的保护,如国际石油资源的开采、向大海倾倒废物、空气
             污染物的越境排放、有毒废料的国际运输、臭氧衰竭、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渔业
             捕捞、濒危动植物种、气候变化等。国际经济,包括全球金融市场、贫富两极分

             化、全球经济安全、公平竞争、债务危机、跨国交通、国际汇率等。跨国犯罪,
             例如走私、非法移民、毒品交易、贩卖人口、国际恐怖活动等。基本人权,例如
             种族灭绝、对平民的屠杀、疾病的传染、饥饿与贫困以及国际社会的不公正等。

                 3.全球治理的方式或途径
                 全球治理的方式,是多主体共同参与、合作协商的运行机制,强调它们之间在
             网络关系中通过协商互动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包括了参与、协调、谈判、合作、
             协商、调停、调查、调解、斡旋和联合行动等方式。在传统的国际关系体系中,国
             际事务的协调机制是建立在实力基础上的大国主导。其中利益相关者之间要按照普

             遍认可的规则来调节自己的行为,以便发挥各个主体在国际事务中的自治作用。
                 国际规制是一种具有法律责任的制度性安排,表明国际政治生活的规范化。
             它在全球治理的运行机制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为全球治理提供了基本的原则与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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