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海河堤防建设及中小河流治理
P. 53

第二章  农田水利治理




             垄断型、市场驱动型和农民自主管理型。
                 1. 政府(集体)垄断型
                 这种模式的驱动力来源于政府或集体,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或者在没有其

             他可替代动力的情况下,工程的建立到维护等所有工作全部由政府或集体负责。
             1949 年至 1985 年人民公社体制结束都是采用的这种全权包办模式。目前,这种
             模式仍然存在于那些投入较大的工程、农民没有兴趣或缺乏动力的工程、纯公益
             性的工程中 .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垄断性治理符合当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

             当时的治理绩效较高。但是计划经济模式改变后,由于缺乏农民的参与,这种模
             式治理绩效低于其他两种驱动模式。
                 2. 市场驱动型
                 这种模式的驱动力来源于市场带来的经济利益。该治理模式主要指那些经营

             性比较好的工程利用产权制度改革,将部分或全部产权转移给个人或组织,利用
             收费或加强管理来排除搭便车者。经营者获得的利益主要是灌溉水费或利益工程
             养殖、种植等多种经营收入。工程的治理主体是农民、社会个人或团体。对于这
             部分工程的要求是完好性、经营性较好,市场运作的条件比较好,但这些在小型

             农田水利工程中所占比例并不高,因此市场驱动模式只是治理模式的有益补充。
             由于得到产权的激励,市场驱动模式的治理绩效比较高。
                 3. 农民自主管理型
                 这种模式的驱动力在于农民的责任感。主要指在政府总体规划安排和指导下,

             农民组成联盟自主治理所在区域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于政府财政的有限、满
             足市场化条件的工程所占比例不多,农民治理农田水利工程又具有得天独厚的本
             土优势,因此这种驱动模式绩效相对较高,因此是工程可持续利用的实现形式,
             相对于占大量比例的“公共池塘资源”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来说,需要大力发展

             这种自主管理模式。有效实施这种模式需要政府、供水单位和用水户等利益相关
             者之间实现利益重新分配以及角色的调整。
                 (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多中心治理模式
                 通过对治理的研究综述所知,治理就是政府对公共物品采取的管理模式,体

             现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上就是形成地方政府和农民合作共治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
             化的多中心治理体系,这种体系是改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公共事务治理的必然
             选择。因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有效治理就是将利益相关者合作共治理念嵌入小



                                                                                  ·45·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