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海河堤防建设及中小河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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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农田水利治理
新衡量自然资源的重要作用,保护环境就成为经济社会的重要任务。在水资源的
开发与利用过程中,加拿大政府在项目规划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使用阶段
都充分考虑到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在加拿大由于水利项目的建设会影响到一种鱼
类—沙文鱼的繁衍,加拿大政府果断放弃对该项目的实施施工。
三、印度农田水利治理
明确划分农田水利事权和支出责任,政府扶持力度大。与日本农田水利分层
治理模式相似的是,印度《宪法》也对不同水利部门的不同权力职责作了规定。
在中央政府层面,水利部负责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的开采与管理,并
指导灌溉水源工程以及灌区骨干渠道网络的建设和治理;农业部承担田间渠道建
设、农田灌溉技术推广等职责。此外,印度成立了恒河委员会、布拉马普特拉河
委员会、西北地区河流委员会及中部地区河流委员会。中央与地方政府联合筹资
修建不跨邦的水利工程,但其规划设计由所在邦政府全权负责。大中型灌溉工程
的骨干渠系建设、维护和改造全部由政府出资。关于水井工程,政府供应打井设
备和技术;若农户自主打井,政府会提供贷款且无偿补助 30%。此外对运用滴灌
或喷灌等节水技术的小农水工程,政府还提供 25%~50% 的补贴。
农田水利民间管理组织发达,自主管理理念深入人心。印度作为发展中国家,
非政府组织对印度农田水利治理各主体职能分工主体职责,中央政府宏观指导、
协调、技术咨询与联邦流域发展联邦灌溉工程的规划、施工和管理各邦政府水资
源开发利用和防洪安全,尤其是与农田水利密切相关的农村合作组织数量偏多。
随着世界银行对用水户参与式灌溉治理模式的推广,印度从 1990 年起加入了灌
溉管理体制改革潮流。在国家水利政策的引导下,印度建立了专业的用水户参与
灌溉管理网络,多数邦正式颁布了农民参与灌溉管理的法律法规,且注重对用水
户协会会员进行技能、素养相关的培训。与为用水户协会提供服务的各机构密切
合作。例如,灌溉部制订工程造价估算、提供工程技术支持,农业部门提供农业
技术及销售市场支持,财政部在负责计算灌溉用水收费面积的同时,还协助收取
水费(冯广志等,2000)。
农田水利产权明晰,小农水产权改革以民营化、私有化为主要方向。印
度政府完整地拥有大中型灌溉水利工程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并成立专门的灌溉
管理机构对灌区进行治理。印度不仅在灌溉区推广用水者协会管理,还推行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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