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海河堤防建设及中小河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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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农田水利治理
用者不同组合方式改变农田水利设施人格化禀赋,特别是“三权分置”改革出现
的新主体改变了“两权分离”时期农田水利设施治理主体格局,新主体成为主要
的占用者和提供者,重新调整了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的产权结构,天然禀赋
和人格化禀赋的变化出现差异化的产权结构和契约关系,因此农田水利设施治理
应契合禀赋特征,厘清农田水利治理逻辑。
1. 丰富农田水利设施天然禀赋,突破治理禀赋约束
农田水利设施是保障农业稳定发展、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因此,
丰富农田水利设施天然禀赋,突破治理的禀赋约束十分重要。一是继续加大农田
水利设施的建设投入,确保农田水利设施治理的资金保障。一方面,要优化财政
投入方式,增大农田水利投资在政府财政支出中的比重,设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
保证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投入金额逐渐增加。另一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
本增大对农田水利设施的投资,适当安排中长期、低息的政策性贷款,降低贷款
担保,提高信贷支撑,将所得资金用于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二是构建大
中小微相结合的农田水利设施网络体系,推动农田水利设施提档升级。加快推进
节水型重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增强防
洪排涝减灾保障能力。加快补齐农田水利设施薄弱环节短板,抓紧小型病险水库
除险加固,建设田间配套设施和用水计量设施,强化基层农田水利服务机构公益
性职能,着力解决农田水利设施“最后一公里”问题。
2. 理清农田水利设施人格化禀赋,提高治理主体积极性
一是对于占用者以小农户为主导的主体格局,主要是增强小农户间的信任程
度。当一方拥有良好的社会资本时,合作方会更加信任对方,交易费用也更低,
这有助于农户双方达成交易,即社会资本能够增加双方信任(钱龙、钱文荣,
2017)。应该重视农户社会资本在农田水利设施治理机制中的影响,充分利用社
会资本的内在激励作用,加强农户与农户之间的交流联系,通过合作社、用水户
协会等组织的建设,鼓励农户积极参与进来,为信息的互换与扩散提供平台,从
而增加农户之间的信任程度。
二是对于占用者是新主体与小农户共存的主体格局,需要平衡协调好政府、
新主体和小农户的利益关系。一方面,由于现在大部分农田水利设施无法适应新
主体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政府应给予新主体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改善现有农田
水利设施体系,使之适应新主体的生产偏好。另一方面,由于小农户经济会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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