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1 - 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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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筑施工组织
留尾巴,须达到验收标准。
2. 生产准备
生产准备工作是指建设项目在投产前为竣工后能及时投产所做的全部生产准
备工作。建设单位在整个建设过程中,要有计划、有步骤地一面抓好工程建设,
一面做好建设项目的使用(或生产)准备。工业建设项目在投产前的准备工作主
要有:招收和培训生产职工,组织生产人员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工程验收,
使其掌握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组织好生产指挥管理机构,制定管理的规章制度,
收集生产技术资料和产品样本等;落实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燃料、水、电、气等
的来源和其他协作配合条件;组织生产所需要的工具、器具、备品、备件等的购
置或制造。
(四)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是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
生产或使用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工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内容建成的工程项目,其中生产性项目经负荷试
运转和试生产合格,并能够生产合格的产品;非生产性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
正常使用的,都要及时组织验收,办理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竣工验收前,必须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建设单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
单位进行初验,向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绘制竣工图,整理好系统技术资
料并移交存档。经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报上级主管
部门审查,并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移交。
工程建成验收后交付使用,并按合同规定时间进行保修,至此,基本建设工
作才算完成。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基本上反映了基本
建设的客观规律。基本建设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一般不能违背与颠倒,但在具
体工作中也有相互交叉平行作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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