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采矿工程中采矿工艺与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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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采矿工程与矿山规划



               性”,可见面对“双碳”目标的环境法制建设对生态修复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视。
               这种重视开始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完善生态修复制度”,随后 2020 年《矿
               产资源法(修订草案)》《煤炭法(修订草案)》提出建立矿区生态修复制度,

               同年《民法典》将生态修复规定为一种法律责任,《长江保护法》规定建立生态
               修复法律制度,2021 年《湿地保护法》规定了湿地修复制度。生态修复法律制
               度在环境法律体系中的全面建立,特别是在《矿产资源法》《煤炭法》中的建立,
               无疑为“矿山生态修复规划”提供法律依据。从“双碳”目标角度重新审视矿山

               修复规划制度,矿山修复需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对采矿塌陷后的农用地不必
               要强制性复垦为耕地,在编制矿山修复规划时应当坚持生态优先原则,结合矿山
               生态系统现状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修复。聚焦“双碳”目标要求,以生
               态修复为目标来编制矿山修复规划,不是将土地复垦到塌陷前的可用状态,而是

               修复矿山的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以低碳发展为引领,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二、规划矿山修复生态产业链

                   (一)将生态产业链纳入矿山修复规划内容

                   2019 年修正的《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土地复垦规划的内容包括:
               土地复垦潜力分析;土地复垦的原则、目标、任务和计划安排;土地复垦重点区
               域和复垦土地利用方向;土地复垦项目的划定,复垦土地的利用布局和工程布局;
               土地复垦资金的测算,资金筹措方式和资金安排;预期经济、社会和生态等效益;

               土地复垦的实施保障措施。规划的重点是以土地为对象,将土地恢复到可利用状
               态,实现其再次利用。2022 年《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通则》要求
               生态修复方案的内容包括:矿山基本情况,总体定位与目标,主要任务与工作部
               署,跟踪监测,投资估算,保障措施。方案的重点是建立矿山生态修复参照生态

               系统,统筹考虑生态问题的严重程度、现有技术经济条件等,修复矿山自然生态
               系统,恢复生态功能,实现其生态价值。党的二十大报告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
               碳中和中强调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碳中和意见》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措施中指出,稳定并提升森林、草原、湿地、农业等的固碳能力;2021 年《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针对历史遗留矿
               山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要“重建生态系统,合理开展修复后的生态化
               利用”。上述土地复垦规划和生态修复方案的内容未能很好地契合这些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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