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法律理论分析与创新
P. 117

第四章  经济法理论分析与创新


               经济效益,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编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规制:一方面,
               增补电子合同规定,促进线上交易。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市场重心逐渐
               从线下交易发展到线上交易。依据网络平台形成的新型电子合同急需法律对此进

               行规制。相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而言,合同编
               在电子合同的规定方面进行了修改补充,明确了电子合同的地位,并对电子合同
               的成立时间、成立地点和交付时间进行了明确。另一方面,保障当事人权利,促
               进合同订立。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形势复杂性的增加,合同利益和履行不确定的风

               险也逐步增大。对此,合同编增加了相应的保障机制,即预约合同的出现。在当
               事人一方不履行订立合同义务时,可依据预约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
               的履行中明确了特殊情况下的情势变更规则,在合同的保全中确定了保障第三人
               利益的代位权与撤销权。从上述两方面内容可知,我国合同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

               中心,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以法律作为经济的调控手段,向着国
               富民强的伟大目标而前进。
                   和谐即人与人之间达到社会和谐的状态。我国合同法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意
               思自治,过错责任等基本理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能够维护稳定和谐的合同关系。

               随着民法总则绿色原则的确立,合同编增加了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理念,该理念
               与和谐的价值观具有天然的契合性,维护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绿色原则作为
               民法典全新的一项基本原则,同样也体现在合同编之中。我国《合同编》中共有
               3 个法律条文体现绿色原则之理念,分别是第 509 条、第 558 条、第 625 条。其

               中 509 条确定了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义务、第 558 条确定了合同权利义务
               终止后的旧物回收义务、第 625 条确定了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回收义务。因此,
               合同编不仅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也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各项绿色义务在合
               同义务中的确立,既表明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需要法律来进行维护,又体现了

               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逐渐深入到法律规范中,同样也契合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中的社会和谐理念。
                   2. 社会层面:合同自由与合同平等
                   自由,在合同编中体现为合同自由。合同自由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享有自愿订

               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其他人不能进行干涉。追求自由既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
               也是民法典的根本理念,亦是合同编的价值追求。而合同自由是民法的基本原则,
               也是合同编的基本理念。一方面,《民法典》第 5 条的自愿原则中体现了合同自



                                                                                      105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