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8 - 法律理论分析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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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理论分析与创新
Legal Theory Analysis and Innovation
由的理念,包括民事主体行为的自由也包括意思表示的自由;另一方面,合同编
中也体现了合同自由理念。以订立合同为例:订立合同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书
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姓名、标
的、数量、价格等;订立合同的方式可供选择,主要以要约、承诺方式为主。不
仅如此,在合同编的具体内容中,对要约邀请的方式进行了扩充,债券募集说明
书、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纳入了要约邀请的内容。这一改变使得当事人可供选择的
要约邀请方式增多,给予了当事人更多的合同自由。我国法律中的合同自由,从
计划经济时期并未实现实际上的合同自由,到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时期有
了合同自由的萌芽,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已经实现以自愿为前提的合同自
由。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体制的不断变化,合同自由的范围也会不断
扩大。
平等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合同编中体现为合同平等,即合同双方当事人
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既是社会主义的重要
价值所在,也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更是合同法的应然状态。《民法典》第 4
条所规定的“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最集中地揭示了民法
的平等属性。在合同编中,合同平等同样予以体现。首先,以格式合同为例,合
同编在保留原有条款的基础上,加强合同当事人平等地位的保障,协调经济地位
和实力极端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保障交易中普遍处于弱势的消费者
和顾客能够自由地表达其意志,并实现其订约的目的。其次,为协调经济地位不
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合同编对格式合同制定者一方的权利也进行了一些限
制。如不允许从事公共事业者自由选择其所供应的对象,从事公共事业者必须以
公开的、继续的方式向一切人提供服务等。最后,考虑到合同双方当事人经济状
况之间的差异,相互间交涉能力及注意能力之间的差距,合同编也规定格式合同
制定将合同内容以各种方式提请相对人注意。规定合同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的有
效要件,采取各种方式防止不公正条款的发生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平
衡交易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保障当事人在格式合同制定中表达其意志,从
而达到合同平等的状态。
3. 个人层面:诚实信用与和谐友善
诚信即诚实信用,在合同编中体现为诚实信用原则,即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
立合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都应当秉持诚实信用的态度。诚信是民法的固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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