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法律理论分析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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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理论分析与创新
Legal Theory Analysis and Innovation
不良资产进行转让时,贷款合同法律关系是最为常见的基础法律关系。贷款合同
关系指的是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等主体作为借款人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到期向贷款人金融机构返还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的权利义务关系。当合同期限届
满,借款人无力偿还或因其他原因不愿偿还,且经一定的宽限期后,仍无法依约
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时,便产生了不良贷款。长期以来,受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
影响,商业银行对贷款合同的审查门槛较低,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审核程度不够,
导致了很多贷款无法按期收回,产生了大量的不良贷款,既对商业银行自身的运
营产生了巨大的压力,也对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造成冲击。
(2)担保合同法律关系
通常在商业银行办理贷款业务时,除了会和借款人签订主合同贷款合同外,
还会签订从合同担保合同,抵押或保证合同都是常见的从合同的类型。当借款人
与商业银行签订抵押合同时,会提供实物财产为自己的借款进行担保,当借款未
按期依约被偿还时,贷款人商业银行有权就该抵押财产优先获得偿还。当借款人
与商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时,会提供保证人为自己的借款进行担保,当借款未按
期依约被偿还时,贷款人商业银行有权请求保证人替代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保
证人根据约定保证方式的不同需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若在合同订
立时未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保证人需向商业银行承担借款人的一般保证
责任。
2. 不良贷款所涉法律关系的效力及责任
(1)不良贷款所涉法律关系的效力
当不良贷款背后同时存在着主合同贷款合同与从合同担保合同时,要分别进
行合同效力的讨论。通常来说,若主合同贷款合同无效,如担保合同中无特别约
定,从合同担保合同也无效。但主合同贷款合同有效,担保合同并不必然有效。
主合同的效力判定,要看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一些特殊的贷款合同中,
即便贷款人商业银行没有过错,贷款合同也可能被判令解除。例如在商品房买卖
按揭贷款合同中,若买卖合同解除,贷款合同也可能因为合同订立初始目的的落
空而被借款人申请解除。
(2)不良贷款所涉法律关系的法律责任
同样,当不良贷款背后同时存在着主合同贷款合同与从合同担保合同时,要
分别进行合同法律责任承担的讨论。从主合同贷款合同角度看,借款人未按照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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