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法律理论分析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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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金融机构法律风险


                   (四)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转让法律风险的应对
                   1. 细化相应法律法规
                   当前在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转让领域存在着法律规范笼统模糊的问题,因此应

               进一步细化法律法规,避免适法的冲突及法律空白的存在。有关部门也应对现行
               的规范政策进行梳理,尽快出台高位阶的专门立法,从而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转
               让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金融机构等当事主体虽然不能改变当前立法上的缺陷,
               但也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应对法律规范笼统模糊带来的法律风险。首先,可以检索

               收集类似案件,对案件进行整理分析,总结当前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转让案件中关
               于法律规范适用等方面的主流司法观点,并以此规范实践转让行为;其次,密切
               关注国家关于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转让的政策导向,并建立政策及法律法规库,便
               于实践中的规范引用;最后,还要及时对案例及规范政策进行更新,避免因规范

               政策掌握滞后增大潜在的法律风险。
                   2. 完善公示公信制度
                   针对公示公信制度不完善给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转让带来的法律风险,一方面,
               立法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公示公信制度,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转让公示

               公信制度适用的条件、范围及具体的适用方法等问题予以明确规范,为金融机构
               不良资产转让提供必要的程序机制支持;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等当事主体在选择
               公示公信制度进行通知时,也要注意好证据的留存,必要时应引入公证等制度的
               参与,降低事后因程序原因产生法律风险的纠纷。

                   3. 健全追偿机制
                   建立健全不良资产追偿机制是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治理的重要途径。虽然金融
               机构不良资产的转让通过风险的转移实现了流动性的增强,但同时也因此产生了
               债权的不确定与不稳定性,为后续的追偿带来了隐患,因此应根据实践中的潜在

               风险建立健全相应的追偿机制。首先,应加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转让合同的规范,
               保证在债权转让时对债权的范围等进行明确约定,防止事后因约定不清产生纠纷;
               其次,应通过司法解释、指导案例等方式,明确利息的计算方式等详细内容,明
               确受让人的权利范围应以原合同的借款本金与利息为限,受让后新生的利息应不

               在追偿范围之内;最后,还应进一步细化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转让过程中的诉讼时
               效规范,对商业银行等原债权人及受让人新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分别予以规范,既
               要充分保障不同主体的合法权益,也要防止债权人怠于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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